01.17 “集體決策”竟是集體違規?警惕基層“四風”變異

“集體決策”竟是集體違規?警惕基層“四風”變異

“7起通報,5起涉及村幹部,好幾個村的幹部受到黨紀處分,被公開曝光……”

前不久,懷柔區紀委監委通報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在基層黨員幹部中引發熱議。其中一起涉及同村3名兩委幹部,是在“集體決策”掩蓋下的集體違規違紀典型案例。

事情追溯到2014年。一天,時任懷柔區懷北鎮某村黨支部書記林某、副書記王某、村委會主任田某和另外兩名非黨員村幹部,早早出了家門,前去參加村兩委會議。

“為了村裡的發展建設,下一步我們要走訪一些友鄰單位。”會上,林某的一個提議,得到參會村幹部“一致同意”。既然是謀發展,提議看似無可厚非。簡短的表決,卻為村幹部違紀行為埋下伏筆。當年8月至10月間,林某從3名村民處購買了價值8000餘元的水果,均從該村自有資金列支。

無獨有偶。2018年年初,該村的一次兩委會議,決定向相關人員發放值班費,其中兩委幹部佔了大多數。早在2016年,懷柔區已出臺相關文件,規定“村幹部不得以任何名目領取工作報酬外的報酬或補貼”,但該村仍違規發放了值班費,村兩委會議商議再度成了集體違規的“擋箭牌”。

紀律規矩意識一旦淡化,頗具變異性的作風問題就將顯現。“謀發展”“謀福利”,最終卻成為公款購買禮品、村幹部違規領取津補貼的藉口。

2019年8月,林某、王某、田某等3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相關涉案款被退回村集體。

立足大監督、打好組合拳,實施區委巡察發現問題“一本臺賬跟到底”。懷柔區紀委監委成立5個審查調查組,對照村(社區)幹部廉潔履職專項巡察報告認真梳理、循線徹查。審查調查組呈報的6起村幹部違紀問題已立案,正加緊查辦。

懷柔區紀委監委析個案、查共性,向相關部門擺問題、提建議,不斷規範“小微權力”清單。目前,相關部門已牽頭完善農村“三資”監督管理等制度,村幹部領取工作報酬等相關規定正在完善細化,著力從制度上鞏固拓展整治“四風”成果。(閆劼)


【手記】

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中,5起涉及村幹部。可見,糾治基層“四風”、懲處群眾身邊的“微腐敗”不可鬆懈。特別是這起涉及同村3名村幹部的違紀違規案件,借集體決策程序合規之名,行違規違紀之實,更值得警惕。並且在懷柔區出臺文件明確規定“村幹部不得以任何名目領取工作報酬外的報酬或補貼”的情況下,該村仍借村兩委會議商議做“擋箭牌”,違規發放值班費。究其根本,還是紀律規矩意識的淡漠和私心私慾的膨脹。目前,懷柔區紀委監委已對農村基層此類頗具變異性的“四風”問題進行調查梳理、建章立制,並取得了新進展。(任麗紅)

(北京日報 原標題:“集體決策”掩蓋下的“四風”變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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