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稱:吉林敖東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吉林敖東
股票代碼:000623
信息披露義務人: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區永順鎮商通大道1號院2號樓三層
通訊地址:北京市通州區永順鎮商通大道1號院2號樓三層
信息披露義務人: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亞市迎賓路360-1號三亞陽光金融廣場16層
通訊地址:海南省三亞市迎賓路360-1號三亞陽光金融廣場16層
股份變動性質:減少
簽署日期:2020年1月20日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簡稱“《收購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簡稱“《準則第15號》”)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編制本報告書。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報告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准,其履行亦不違反信息披露義務人章程或內部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沖突。
三、依據《證券法》《收購辦法》《準則第15號》的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吉林敖東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情況。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其在吉林敖東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
四、本次權益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委託或者授權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第一節釋義
在本報告書中,除非文義載明,以下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說明:由於四捨五入的原因,本報告書中分項之和與合計項之間可能存在尾差。
第二節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的基本情況
(一)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名稱: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通州區永順鎮商通大道1號院2號樓三層
企業性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科
註冊資本:57.46億元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112710933526N
經營範圍: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短期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上述業務的再保險業務;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保險資金運用業務;經保監會批准的其他業務。
成立日期:2005年7月28日
營業期限:長期
信息披露義務人股東的基本情況:陽光產險共有兩個股東,其中陽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陽光產險5,533,960,558股,持股比例96.31%;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陽光產險212,039,442股,持股比例為3.69%。
聯繫電話:010-59054073
(二)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名稱: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海南省三亞市迎賓路360-1號三亞陽光金融廣場16層
註冊資本:183.425億元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600006699030841
經營範圍: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各類人身保險業務;上述業務的再保險業務;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保險資金運用業務;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經中國保監會批准的其他業務。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17日
營業期限:長期
信息披露義務人股東的基本情況:陽光人壽共有兩個股東,其中陽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陽光人壽18,342,478,872股,持股比例99.9999%;拉薩市慧聚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持有陽光人壽21,128股,持股比例為0.0001%。
聯繫電話:010-59053878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董事及主要負責人基本情況
(一)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李科先生,中國籍,現居北京市,未取得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居留權。現任董事長。
寧首波先生,中國籍,現居北京市,未取得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居留權。現任董事。
王永文先生,中國籍,現居北京市,未取得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居留權。現任董事。
彭吉海先生,中國籍,現居北京市,未取得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居留權。現任董事。
聶銳先生,中國籍,現居北京市,未取得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居留權。現任董事。
秦衛星先生,中國籍,現居北京市,未取得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居留權。現任總經理,擬任董事。
王霄鵬先生,中國籍,現居北京市,未取得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居留權。現任副總經理。
朱仁棟先生,中國籍,現居北京市,未取得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居留權。現任副總經理。
王偉女士,中國籍,現居北京市,未取得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居留權。現任副總經理。
劉迎春先生,中國籍,現居北京市,未取得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居留權。現任副總經理。
王潤東先生,中國籍,現居北京市,未取得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居留權。現任董事、總經理。
趙燕女士,中國籍,現居北京市,未取得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居留權。現任董事。
李偉先生,中國籍,現居北京市,未取得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居留權。現任董事。
龔貽生先生,中國籍,現居北京市,未取得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居留權。現任副總經理。
李所義先生,中國籍,現居北京市,未取得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居留權。現任副總經理。
高永梅女士,中國籍,現居北京市,未取得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居留權。現任副總經理。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之間的關係
1、各信息披露義務人之間在股權、資產、業務、人員方面的關係。
陽光產險和陽光人壽的股權關係如下:
陽光產險和陽光人壽在資產和業務方面相互獨立。陽光產險和陽光人壽的董事有部分交叉,詳見本報告書二、信息披露義務人董事及主要負責人基本情況。
2、陽光產險和陽光人壽因同受陽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控制而構成一致行動人。一致行動人之間並未簽署一致行動相關約定。
四、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內或境外上市公司發行在外股份總額5%以上的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控制境內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況如下:
第三節權益變動目的及持股計劃
一、本次權益變動的目的
信息披露義務人根據資產配置需要減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未來12個月內減持計劃
本次權益變動後,信息披露義務人根據公司資產配置需要和市場情況,在未來12個月內有繼續減持所持吉林敖東股票的計劃。
第四節權益變動方式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上市公司權益的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前,信息披露義務人合計持有吉林敖東普通股股票59,308,569.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1,163,032,942.00的5.0995%。
二、本次權益變動的基本情況
本次交易為2020年1月16日至1月20日期間,陽光產險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統減持吉林敖東無限售條件流通股合計1,158,000.00股,共佔吉林敖東總股本的0.0996%,減持均價為16.8919元。
上述權益變動前後,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吉林敖東變化情況詳見下表: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股份轉讓限制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所持的吉林敖東的股份不存在被質押、凍結等權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第五節前6個月內買賣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前六個月內不存在買賣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行為。
第六節其他重大事項
一、其他應披露事項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已按有關規定對本次權益變動的相關信息進行了如實披露,不存在根據法律適用以及為避免對本報告書內容產生誤解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節備查文件
一、備查文件
1、信息披露義務人的營業執照;
2、信息披露義務人董事及主要負責人名單及其身份證明文件。
二、查閱地點
本報告書和備查文件置於以下地點,供投資者查閱:
1、深圳證券交易所
2、吉林敖東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附表: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填表說明:
1、存在對照表所列事項的按“是或否”填寫核對情況,選擇“否”的,必須在欄目中加備註予以說明;
2、不存在對照表所列事項的按“無”填寫核對情況;
3、需要加註說明的,可在欄目中註明並填寫;
4、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選其中一人作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義製作並報送權益變動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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