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5 財富管理行業的繁榮與危機:“資管新規”是一個時代的轉折點

財富管理行業“迴歸本源”,需要目標明確,執行堅決,改良制度,獎優罰劣,這個過程可能是痛苦的,也會觸動已經形成的利益鏈條,但從長遠來看,建立一個健康、有序、公平競爭的財富管理市場是中國投資者的福祉

財富管理行業的繁榮與危機:“資管新規”是一個時代的轉折點

(財富管理在中國是繁榮與危機同在,不重視危機就會對整個市場形成系統性的風險。圖/ 視覺中國)

王錦海/文

提起財富管理,現在可謂無人不知無人不曉,財富管理行業在過去十餘年,特別是2012年之後迅猛發展,財富管理這個詞已經深入了城市鄉村,財富管理機構也如雨後春筍般成長,除傳統的銀行、基金、證券、信託公司外,還有眾多財富管理公司、第三方銷售公司、互聯網平臺、私募基金等。

金融機構的非標影子銀行及其通道業務,以及互聯網金融和私募市場發展也非常迅猛。通過金融機構銷售渠道、互聯網和代銷機構渠道銷售的產品、集資項目也數不勝數,“你不理財,財不理你”這句名言更是廣為流傳——這說明中國人民富裕起來了,理財的需求旺盛,財富管理市場越來越繁榮。

但同時我們也看到行業魚龍混雜,眾多從業人員缺乏足夠經驗,對產品缺乏正確認知、對法規一知半解,更多是銷售導向、利益導向,私募產品、股權項目融資和非標債券融資等如傳銷一般在朋友圈、微信群廣為傳播,措辭誘人、宣傳的預期收益可觀,而且號稱保本保收益的項目很多。

加上這幾年財富管理業務已經不僅僅是金融機構的事,其與創業、創新結合,藉助互聯網工具、社交工具等手段急速傳播,通過複雜的產品設計、通道嵌套、投資顧問等模式突破了各種監管規定,甚至於有些領域長達數年處於監管真空地帶,出現了無數××貸、××寶產品,風險積聚,危機四伏。甚至出現了2014年成立的互聯網小貸公司,三年內通過現金貸、高利貸實現大額盈利並上市的造富神話;更出現了e租寶、錢寶這樣的“龐氏騙局”維持不下去轟然倒塌的悲劇。

財富管理在中國是繁榮與危機同在,不重視危機就會對整個市場形成系統性的風險,目前浮出水面的各類事件也可能只是冰山一角,整個行業機制存在嚴重的劣幣擠佔良幣現象,在利益驅動下,一些機構存在虛假銷售和過度宣傳行為,加上眾多投資人、委託人缺乏判斷能力和專業知識,渾然不知風險所在。作為監管機構,現階段監管加強是必然選擇,規模巨大、模式複雜的財富管理市場非常考驗監管機構的能力、精力,以及監管尺度的把握能力。

提高資產端質量

杜絕非金融機構非法創設產品

財富管理行業的繁榮與經濟加槓桿和土地財政、地產繁榮緊密聯繫在一起,因此應該降低資產端的過度擴張、提高資產端質量,杜絕非金融機構非法創設產品,金融機構要根據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和操作流程規範創設產品,嚴格禁止金融機構出租通道、違規聘任財務顧問、投資顧問,特別是變相出租通道給不具備風險承受能力和風險化解能力的非金融機構。

統計數據顯示,從2013年到2017年,銀行理財從10萬億元擴張到30萬億元;信託規模從10.9萬億元到近30萬億元,券商資管從5萬億元擴張到16.9萬億元,這些規模中,其他機構資管產品的規模一大部分是靠銀行和銀行理財資金撐起來的,2017年末簡單加總近百萬億元的資產管理規模中,相互嵌套虛增規模至少佔據30%或更多。

而投資去向一大部分是繞開監管政策,投向了地方政府債務或地產相關項目,這一方面是由於地方政府和平臺公司對資金利率不敏感,對完成GDP和促進當地投資敏感;另一方面是由於地產公司存在相對高利潤的機遇,在過去十餘年,地產公司一直是高利率資金的使用者,高槓杆也是很多地產公司彎道超車的法寶。

整體而言,這兩大領域的高槓杆和鉅額融資也造就了財富管理市場的繁榮,中國的財富管理市場的很大一部分就是和這兩大領域緊密連接在一起的,如果說影子銀行支持了實體經濟,應該主要不是支持製造業,而是支持了地產公司和政府平臺。

上面統計的財富管理市場規模還不夠完全,沒有包括互聯網金融公司、小貸公司規模,以及泛亞、錢寶、e租寶這類非金融公司的規模,這些資金也不會進入實體經濟,基本流向了地產、政府平臺,或者依靠高利貸、現金貸,用高利率覆蓋相對高的壞賬率,這一類資產沒有相對可靠的統計數據,也無人能說得清規模。

杜絕“偽創新” 避免劣幣驅逐良幣

近幾年財富管理行業“偽創新”層出不窮,特別是2012年之後,很多“創新”是監管套利、不斷加槓桿和利用監管空白地帶開展業務:很多創新既不是投資策略的創新,也不是交易品種的創新,更不是機制創新,而是在監管制度、交易制度限制下的制度套利創新、槓桿結構創新,以及投資門檻創新、利用網絡和線下第三方實現銷售手段和宣傳手段的創新,風險不斷積聚,如果在經濟下行期,這可能會導致金融業系統性風險,這點應該值得監管機構和全行業高度警惕。

筆者曾參加一個活動,主持人問到哪些創新是中國金融的重大創新?我認為股票發行和股票交易所的設立、銀行理財產品的推出是兩項重大創新:股票發行和股票交易所設立毫無疑問是中國金融市場的重大創舉,而十餘年前誕生的銀行理財產品從實踐看也是金融業最大的創新之一,發展到今天應該說有利有弊。理財產品促進了商業銀行利率實際上的部分市場化,繼續提升了銀行的槓桿率和經營業績,某種程度上,也更好地支持了經濟發展而不完全受制於銀行資本充足率,在經濟週期中起到了信貸擴張的作用,客戶也分享了部分收益,迎合了這幾年地方政府、企業、居民加槓桿的實際需求,但行至今日,數十萬億元的理財產品規模,確實是一個巨大的體量,而且存在較嚴重的期限錯配和剛性兌付壓力,任何一個方面的副作用或者風險都無法忽視,確實到了需要進行修正的時候。

與此同時,財富管理行業並不會被互聯網顛覆,互聯網應該是工具和手段,過去數年,部分打著互聯網金融名義的公司,有可能是僅僅註冊了一個科技公司、平臺公司,或者拿到了一個小額貸款牌照或者第三方銷售牌照,就經常超範圍開展業務,甚至按照“法無禁止即可行”的狀態運作,突破了很多金融監管的法規規定。由於其法人主體不屬於金融機構,不在金融監管機構的監管範圍內,已經事實造成一個行業不公平競爭的市場,擾亂了金融市場環境,誤導了市場投資人,某種程度上導致了財富管理領域劣幣驅逐良幣,在經濟利益上甚至出現違法者獲利、守法者吃虧,膽大者鉅富的狀態,這樣的“榜樣”也導致非法金融活動和違反法規事件屢禁不止。

金融的基本原理,到現在沒有重大改變,互聯網、大數據應該使用計算機提升效率、改善工作,這點應該是毫無疑問的。金融機構應該主動使用互聯網技術和手段更好地為客戶服務,但不是利用互聯網來突破金融的實質。

近幾年筆者接觸了一些互聯網金融公司,一個體會是雖然大部分涉足互聯網金融創業的人是很有創意和想法的,但與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的差距主要是處於不同監管條件下創新與法規之間的衝突和平衡問題。

常見的案例:金融機構銷售私募產品至少100萬起,而且要證明屬於合格投資人,並且在早期銷售這類產品需要投資者當面和發行機構見面簽約,同樣的產品被搬到網上往往則被拆成5000元或者1萬元一份來賣,而且有的宣傳表述也較為誇張,一些持牌金融機構在嚴格監管下絕不允許公開宣傳的產品,在監管外的體系或被監管力度小的機構則可能在朋友圈、APP、微信群、網絡上公開推送、公開宣傳,對非標產品甚至宣傳保本保收益、承諾回購等等,這些產品宣傳和銷售的合規性是非常難以控制的。

此外,最近火熱的校園貸、現金貸,在傳統的金融機構以及從業人員看來,學生的助學貸款可以理解,也應該得到支持,但學生借錢買最新款蘋果手機、買QQ幣玩“王者榮耀”也需要金融支持嗎?這其實不是金融機構沒有看到這一領域的商機,只是處於嚴監管之下,有可為有不可為。而一旦跳出金融監管範圍,就如孫悟空回到花果山,反而可以不受約束,大展手腳,進而財源滾滾,這種監管內和監管外的巨大差異,也是財富管理市場混亂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造成劣幣驅逐良幣。

“資管新規”是一個時代的轉折點

對於最新發布的“資管新規”要點贊,這是一個時代的轉折點。整個行業要提高產品透明度,儘可能產品簡單化,推動更多的金融產品採取淨值化估值,如果市場更多產品能夠淨值化估值,也將促進標準化債權和股權市場的進一步發展,使得不同資管機構處於更加接近的公平競爭環境,投資人也能夠逐漸培養“投資有風險,風險要自負”的觀念,建議所有非淨值化估值產品應該跟產品發行主體資本金更緊密掛鉤,更嚴格監管,進一步規範市場,建立一套讓金融機構自律者得益的機制。

從公募基金看,儘管這幾年年均股票基金的平均回報並不低,但其規模增量有限,類比貨幣基金、非標債權融資、萬能險等增速較慢。非標產品能夠高速增長的原因其實是潛藏著保本、保較高固定收益的承諾,這塊市場的投資人規模巨大,雖然“資管新規”已經出臺,但想要完全改變市場現狀並不容易。淨值化產品在宣傳、銷售方面和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競爭缺乏優勢和政策支持,產品本身的波動性對投資人的要求更高,發展淨值化產品是需要構建一個大環境的,從政策上支持更多產品提高透明度,儘可能淨值化,是監管機構需要持續推進的工作,任重而道遠。

對此,筆者認為應該管理好資金募集端,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持有金融牌照的機構,特別是具有資金歸集能力和銷售渠道能力的金融機構有管好資金這個“水源地”的責任,金融行業同業也需要“守土有責”。違規銷售是個非常大的問題,挑戰監管機構的能力、精力。網絡銷售、短信電話、朋友圈推薦、陌生人推薦,讓投資者適當性形同虛設,甚至於一些互聯網電子商務公司利用其掌握的投資者消費數據,向不確定投資人推送理財產品廣告。投資顧問角色也讓非金融牌照機構披著金融機構產品的外衣閃亮登場,亂象叢生。

筆者曾見到某位先生在深圳註冊了六七家名稱帶有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司,而且有的名字和著名的公募基金公司名字很類似,對一個缺乏專業性的投資人而言,這些名字足夠具備誘導性;筆者也在某朋友圈看到過自稱理財經理代理某互聯網商業公司的股權融資,宣稱融資方承諾2018年上市,上市不成大股東承諾按照12%年化回報回購股份;某著名電子商務公司給筆者發來短信,“根據您的資產狀況為您推薦業績比較基準7.6%的六個月短期理財,××三重風控地產融資項目”,筆者在這個網站最大的單筆消費也就2萬元,他們如何認定我屬於合格投資人呢?近兩年也有一些非金融機構在二級市場坐莊炒作股票,除了自有資金外,經常躲在幕後成為一些金融機構產品的投資顧問,這個問題非常普遍,金融機構產品通道被長期出租。此外,部分理財產品通過通道最後進入私募基金,理財產品背後的投資人是不是合格投資人?是否需要穿透管理?是否符合適當性原則?這些工作都應該由前端負責資金歸集和資金委託的機構負有一定業務監管責任。

財富管理行業“迴歸本源”,需要目標明確,執行堅決,改良制度,獎優罰劣,這個過程可能是痛苦的,也會觸動已經形成的利益鏈條,但從長遠來看,建立一個健康、有序、公平競爭的財富管理市場是中國投資者的福祉。

(作者為華菁證券副總經理,編輯:王東)

(本文首刊於2018年5月14日出版的《財經》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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