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4 離婚也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婚姻法規定,這幾種情況可以要求賠償

夫妻雙方應當互相忠實,這不僅是傳統美德,也是法定義務。但現在的現實是, 我國離婚率居高不下,在離婚案件中,有70%涉及婚外情。為了解決雙方的信任危機,許多夫妻簽訂了各種形式的“忠誠協議”等。其中,對於違反“忠誠協議”一方的“處罰”內容,實踐中更是五花八門,有的規定了

精神損害賠償金、名譽損失補償金,有的甚至要求出軌一方淨身出戶、放棄探望子女的權利、不能提出離婚等。

但,關於離婚可以申請精神賠償的情況是自己約定就可以了嗎?今天,我們就來總結一下,司法實踐中,常見的可以申請精神賠償的情況!

分居期間,夫妻一方與婚外異性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

婚姻關係的存續應以夫妻感情為基礎,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開始分居,一般就可以認定夫妻關係已出現隔閡,如果分居兩年以上,一般會認為無和好可能。但在分居期間,夫妻一方與婚外異性存在不正當關係的,應認定一方在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問題上存在過錯,無過錯方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法院應予以支持。

離婚也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婚姻法規定,這幾種情況可以要求賠償

夫妻一方發現與子女並無親生血緣關係

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夫妻之間應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經鑑定,發現與子女之間並無親生血緣關係的,嚴重損害了配偶之間的感情。無過錯方向人民法院請求離婚並支付精神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同時,因與子女之間無血緣關係並不存在撫養義務,因此無過錯方向法院提起返還相關撫養費的請求應予支持。

夫妻一方與其他異性長期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

我國《婚姻法》第四條規定了夫妻的互相忠實義務。婚姻應當以感情為基礎,夫妻之間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以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維護夫妻之間的相互忠誠,不僅僅是道德義務,更是法律義務。

作為無過錯方,有權提起離婚訴訟並同時請求損害賠償,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離婚也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婚姻法規定,這幾種情況可以要求賠償

原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發生不正當關係並生育子女

離婚後,夫妻一方發現在原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另一方與他人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併為其生育一女,導致離婚的,過錯方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無過錯方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法院應予支持。

離婚也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婚姻法規定,這幾種情況可以要求賠償

如果還有其它法律問題需要諮詢需要律師給予幫助,可以點擊文末藍字——“瞭解更多”,在線律師會為您免費解答。

關注更多社會案件,法律問題請關注本頭條號。如果有法律問題,眾和法律諮詢免費提供在線諮詢!

離婚也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婚姻法規定,這幾種情況可以要求賠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