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1 “人肉搜索”搜不到正義,莫到面對鐵窗空留悔!

“人肉搜索”搜不到正義,莫到面對鐵窗空留悔!

“人肉搜索”搜不到正義,莫到面對鐵窗空留悔!

近日,網絡上頻頻曝出

四川德陽一位女醫生

在游泳池因小男孩的一些舉動

和男孩家長髮生衝突

事後男孩家長通過人肉搜索和網絡輿論

致使女醫生自殺

“人肉搜索”搜不到正义,莫到面对铁窗空留悔!

一時間,“人肉搜索”這個詞

也頻頻出現在大眾眼中

其實這並不是這個詞的第一次亮相

早在2017年7月

陳凱歌導演就專門拍攝了電影《搜索》

來告訴大家“人肉搜索”的可怕

“人肉搜索”搜不到正义,莫到面对铁窗空留悔!

影片中高圓圓扮演的公司白領

因一次公車不讓座的小事

蝴蝶效應般引發了大規模的網絡暴力

徹底改寫了牽連其中的數人的命運

並且不只是電影

因“人肉搜索”引發的慘劇

也不時出現在公眾的視野

“人肉搜索”搜不到正义,莫到面对铁窗空留悔!

“人肉搜索”頻致慘劇

網絡暴力何時休

案例一

“人肉搜索”搜不到正义,莫到面对铁窗空留悔!

九月初因為在網上發佈不喜歡《魔道祖師》作者墨香銅臭的言論,遭到了《魔道祖師》極端粉絲的人肉搜索和言語威脅,最後某網友不堪人肉壓力導致自殺。自殺未遂後,極端粉絲們又假扮關心受害者的路人對受害人進行二次搜索,曝光了受害人所在的醫院。

案例二

“人肉搜索”搜不到正义,莫到面对铁窗空留悔!

5月31日,在廈蓉高速藍山洪觀服務區發生一起自殺事件,兩人死亡,一人經搶救暫無生命危險,這三個人是一家人。這一家人曾於5月21日在海南省海口市一小區自殺,所幸被當地警方及時救下。

這樁悲劇引發眾多網友關注,很多人認為,是網絡暴力導致了悲劇的發生。

“人肉搜索”搜不到正义,莫到面对铁窗空留悔!

接二連三的慘劇引發廣泛關注

很多網友認為

“人肉搜索”、網絡暴力是背後 “元兇”

與此同時,不少網友也提出疑問

因“人肉搜索”行為導致傷亡

“始作俑者”是否也應承擔法律責任

“人肉搜索”屬違法

請勿扮演網絡背後的“審判官”

“人肉搜索”搜不到正义,莫到面对铁窗空留悔!

人肉搜索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人肉搜索”的門檻漸低;成百上千人以各自途徑對同一對象進行搜索、挖掘,使目標的個人信息很快集聚、完善,在如今的一些突發事件中時常可見。

但是從法律角度看,“人肉搜索”有其明顯界定,在很多情況下並不被提倡。

對“人肉搜索”立法

2017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解釋》明確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

2017年6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以下簡稱《網絡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兩高解釋》)等法律將相繼實施,明確人肉搜索洩露他人信息是違法刑事犯罪行為。

哪些信息屬於個人信息

2014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下發《關於依法懲處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活動的通知》,對個人信息的界定為:

“公民的姓名、年齡、有效證件號碼、婚姻狀況、工作單位、學歷、履歷、家庭住址、電話號碼等能夠識別公民個人身份或者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信息、數據資料”。

2017年6月1日起實施的《網絡安全法》明確,個人信息是指:

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自然人個人身份的各種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個人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等。

《兩高解釋》擴大了個人信息範圍,明確“公民個人信息”是指:

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通訊聯繫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增加了能夠識別自然人活動情況的“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內容。

洩露他人信息有何法律規定

《網絡安全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兩高解釋》第三條規定:向特定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以及通過信息網絡或者其他途徑發佈公民個人信息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本條明確將“通過信息網絡或者其他途徑發佈公民個人信息”的情形,也就是“人肉搜索”洩露他人信息納入了刑法適應範疇。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本條罪名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相關內容是: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洩露他人信息如何依法認定

《兩高解釋》新聞發佈稿針對司法實踐的情況,對“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認定作了進一步明確:

一是向特定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

二是通過信息網絡或者其他途徑予以發佈,實際是向不特定多數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

“人肉搜索”洩露他人信息屬於第二種,即通過信息網絡或者其他途徑予以發佈,是行為人未經權利人同意即將其身份、照片、姓名、生活細節等個人信息公佈於眾,是向不特定多數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並且由於網絡的開放性,“人肉搜索”洩露他人信息的傳播面更廣、危害更大,往往屬於《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情節嚴重”情形。

遭遇“人肉搜索”洩露信息怎麼辦

◆ 報警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明確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 自訴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原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也就是目前已經歸併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屬於刑事自訴案件。受害人受到“人肉搜索”侵犯個人信息後,可以及時通過公證部門取證、聘請律師提起刑事訴訟。在此提醒,即便是自訴,依然建議受害人先報警,警方調查以及治安處罰的相關文書也可以作為刑事自訴的重要證據。

“人肉搜索”搜不到正义,莫到面对铁窗空留悔!

製造網絡暴力的“鍵盤俠”

以為自己是伸張“正義”的“審判官”

其實早已傷害他人權益、觸犯法律法規

這種所謂“正義”無異於“私刑”

公平正義不是空話

奉勸那些打著“正義審判者”幌子的人

莫到面對鐵窗空留悔

“人肉搜索”搜不到正义,莫到面对铁窗空留悔!

本文由

福清法院新媒體制作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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