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3 北京發佈人才住房新政:不限戶籍,可租可買!

醞釀了一個月左右,北京市人才住房新政靴子落地。記者從北京市住建委官網獲悉,北京市住建委於7月20日正式發佈《關於優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務保障人才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面向人才專配公租房、共有產權房和發放租房補貼。

北京發佈人才住房新政:不限戶籍,可租可買!

具體來看,人才住房新政結合“三城一區”及其他國家或北京重點功能區(以下統稱園區)建設,將綜合運用租、購和補等三種主要形式提供政策性住房,以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為主,配售共有產權住房、發放人才租房補貼為輔,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人才給予住房支持。

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從北京市住建委獲得一份文件顯示,中央財經大學易成棟解讀認為,去年年底,北京市發佈了發展十個高精尖產業的政策,每個區重點發展的產業也是不同的。因此,每個區應根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制定相應的人才標準,並給予人才政策扶持。

以區為主的人才住房原則

人才政策和戶籍無關

本次人才住房新政的一大亮點在於,《意見》並未對人才標準在全市進行統一規定,而是由各區、園區綜合考慮本區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等因素制定,並在本區、園區實施政策中予以明確。

值得注意的是,此類政策性住房沒有任何投機和投資空間。在“房住不炒”定位下,按照“租購併舉、以租為主,產城融合、職住平衡”原則,就近解決人才居住生活需求,聚焦符合條件人才的職住平衡,並實行嚴格的監督管理。

申請人才住房的條件需要符合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的一般申請條件,並按照該市公租房租金標準及共有產權住房售價、產權比例、出售等一般規定執行。

關於戶籍問題,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人才政策肯定是和戶籍無關的,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申請,但是沒必要過多延伸,關於政策內容仍然以北京市住建委公開發布的意見稿為準。

同時,人才住房實行更為嚴格的管理,在“三城一區”及其他國家或北京重點功能區籌集的房源,面向園區就業符合條件的人才開展專項配租或配售,並在園區內實行封閉管理、循環使用,人才因工作及住房等情況變動,不再符合條件的應當退出。

易成棟認為,各個城市都是根據城市的功能定位和人才稀缺情況來制定人才認定標準和給予政策扶持的。北京市建設“四個中心”,既需要研究型、創新型人才,也需要應用型、技能型人才,落實“四個中心”建設和總體規劃佈局,每個區賦予的功能和承擔的任務是不同的。去年底,北京市發佈了發展十個高精尖產業的政策,每個區重點發展的產業也是不同的。因此,每個區應根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制定相應的人才標準,並給予人才政策扶持。《意見》不在全市範圍內對人才標準作統一規定,尊重各區差異,可以說是符合北京實際的。

北京發佈人才住房新政:不限戶籍,可租可買!

5年供應超150萬套各類住房

《意見》中明確,2017年~2021年的5年,綜合考慮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引進人才以及無房剛需家庭等多層次需求,全市將新供應各類住房150萬套以上。其中共有產權住房25萬套、租賃住房50萬套,繼續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滿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要。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分析認為,北京的人才政策住房有明確的數量指標,已經執行的共有產權項目中,針對新北京人等配售已經體現了這一政策的影響,產城融合、職住平衡也能夠保證避免出現過去部分城市公租房存在的轉租和空置現象。

此外,北京市住建委公佈的最新一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已有共有產權住房項目50個、房源5萬套,已申購項目13個、1.2萬套,主要解決該市無房家庭住房剛需。2017年北京批准的39個集體土地租賃住房項目,建築規模約321萬平方米,今年下半年將陸續實現開工建設,優先滿足項目周邊就業人群、公租房備案家庭及城市運行服務保障人員住房需求,促進產城融合、職住平衡。

北京發佈人才住房新政:不限戶籍,可租可買!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來,北京市針對人才引進釋放出諸多具有吸引力的政策。

今年3月份,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佈《北京市引進人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建立優秀人才引進“綠色通道”,主要是圍繞北京“四個中心”戰略定位和城市總體規劃佈局,立足首都經濟社會發展的多樣化人才需求,通過多種方式“不拘一格”對各類創新主體引進緊缺急需人才。4月份,在人才引進的基礎實施積分落戶。

由於一線城市嚴格的限購政策和高企的房價,很多人才陷入買房難,因此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也不斷出臺相關落戶政策。北京市房地產法學會副會長、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趙秀池向每日經濟新(微信號:nbdnews)記者表示,人才引進疊加積分落戶吸引的不只是個人,而是一個家庭,所以北京高端人口勢必要增加,隨之而來的住房需求也會不斷增長。

基於此,張大偉也向記者表示,北京的人才住房政策和其他城市最大的區別是堅持了政府主導,人才住房政策主要是各區政府和園區管理機構解決,避免把人才當做房地產的需求來吸引,在吸引人才的同時不影響房地產調控,這有利於真正解決人才住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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