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 嘉興市質監局原局長沈建法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8-09-11 19:43 | 南湖清風微信號

嘉兴市质监局原局长沈建法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8年6月,經中共浙江省紀委、浙江省監委指定管轄,中共湖州市紀委、湖州市監委對嘉興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沈建法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沈建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違反組織紀律,瞞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及消費卡;違反生活紀律;濫用職權,造成國家利益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沈建法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濫用職權犯罪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湖州市監委將沈建法涉嫌濫用職權、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涉嫌犯罪所得隨案移送。此前,經中共嘉興市委批准,中共嘉興市紀委、嘉興市監委決定給予沈建法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沈建法違紀所得。

審查調查期間,沈建法在本人撰寫的懺悔書中剖析自我,並進行了深刻的反思:自己身為領導幹部,隨著職位上升,其慾望逐漸膨脹,道德底線不斷失守,失去了對紀律和法律的敬畏,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為他人謀利、為自己斂財的工具,嚴重違反了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回顧自己從出身農家,一路紮實苦幹走上領導崗位,再到成為被調查對象,他悔忘初心、悔失敬畏、悔觸紅線、悔辱門楣,其所作所為辜負了組織的培養,使國家利益遭受嚴重損失,也使家人蒙羞。沈建法感謝組織的教育和挽救,對於自己的違紀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並向黨和組織、向家人表示真誠的悔罪悔過。

沈建法簡歷:

沈建法,男,漢族,浙江桐鄉人,1964年1月7日出生,1983年10月參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大學學歷。

1993.12-1995.06開化縣公安局消防大隊副大隊長

1995.06-1999.01嘉善縣公安局消防大隊副大隊長、大隊長

1999.01-2000.08嘉興市消防支隊黨委委員、防火處處長(副團職)

2000.08-2003.05嘉善縣交通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03.05-2005.06嘉善縣發改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科級),縣政府駐上海辦事處主任

2005.06-2006.09嘉善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黨委副書記

2006.09-2009.03嘉善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9.03-2012.07湖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2.07-2013.12湖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3.12-2018.06嘉興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8.06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原標題《嘉興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沈建法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編輯黃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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