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5 網評|織密人民政協民主監督之網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明確指出,各級黨委應當支持和保證“人民政協依章程進行民主監督。”堅持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規範黨內監督與其他監督方式的關係,實現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的有機統一,有利於增強黨在長期執政條件下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全會精神為進一步加強人民政協民主監督職能、發揮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重要作用指明瞭方向。

民主監督是人民政協的三大職能之一。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既包括統一戰線組織內部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之間的互相監督,也包括各界代表人士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進行的有組織的監督,是社會主義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政治監督。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並要求不斷加強民主監督。人們一定還清楚地記得“千秋窯洞對”的故事。

1945年7月,民建的創始人黃炎培訪問延安,跟毛澤東同志提出來,“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歷朝歷代很難跳出這個週期律,或者說都沒有跳出這個週期律,中共會怎麼辦?毛主席很自信地回答道:“我們已經找到了一條新路,能夠跳出這個週期律,這個新路就是民主,只有人民監督政府,政府才能不敢鬆懈。”

95年來,我們黨之所以能領導全國人民取得社會主義革命、建設和改革開放的巨大成就,與黨充分發揮人民政協民主監督重要職能作用密不可分。

人民政協以憲法、政協章程和相關政策為依據,以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為保障,集協商、監督、參與、合作於一體,已成為推進我國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力量。

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人民政協成立65週年大會上強調指出:“要加強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完善民主監督的組織領導、權益保障、知情反饋、溝通協調機制”。

但是,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總感覺到,與政治協商、參政議政職能相比較,民主監督一直是政協三大職能中的最薄弱環節。究其原因,有認識不到位的原因,也有制度不健全的因素,最根本的還是沒有準確把握好民主監督的定位。

隨著民主監督向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邁進,其獨特優勢愈發顯現,在從嚴治黨中日益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讓民主監督在從嚴治黨中發揮積極作用,是政協民主監督使命所在,職責所繫,國家所需,人民所盼。

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是我國監督體系中的一個重要部分,它不同於一般的群眾監督、社會監督,是與我國基本政治制度相聯繫的屬於我國政治民主的一種監督。因此,必須把講政治擺在首位。

必須始終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立足我國文化傳統和基本國情,築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不斷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鑑別力,在大是大非問題、政治原則問題上態度鮮明、立場堅定,對各種錯誤言行敢於鬥爭、敢於亮劍。

必須牢固樹立“四個意識”,特別是核心意識、看齊意識,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自覺將民主監督融入到服務“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偉大實踐,充分發揮民主監督形式多樣、智力密集、傳統深厚的優勢,使民主監督切實與黨政目標同向、工作合拍、行動一致。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人民政協是統一戰線的組織,是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機構,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實現形式,不屬於權力機關。”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作為人民政協的三項職能,不能割裂三者之間的關係,應各有側重,又辯證統一。

民主監督是通過提出意見、批評、建議的方式進行的政治監督,它與黨內監督、法律監督、行政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相結合,體現出監督體系的完整性。從這個意義出發,政協民主監督不是制衡性、競爭性的,而是建設性、合作型、協商型的監督,必須寓監督於協商之中、與議政相隔合,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形成優勢互補。只有這樣,政協民主監督才能集協商、監督、參與、合作於一體,通過豐富監督形式,活化監督方法,思想火花的碰撞,增進相互理解、融合和共識,達到政協民主監督目的和實效。

政協民主監督是一種“問題導向式監督”, 是和風細雨的協商、語重心長的建議、榮辱與共的提醒、肝膽相照的督促。只能用協商和諮詢參謀的方法,不可以用簡單的行政式命令。必須從查找問題入手,在分析問題、查找原因的基礎上提出批評和建議,進而促進問題的解決。一段時間以來,由於受各種因素影響,政協民主監督主體意識不強,不願、不敢、不會監督的問題較為突出,影響了民主監督的實效。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指出,“找到全社會意願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是人民民主的真諦。”

因此,工作中要善於運用協商民主理念履行民主監督職能,建立健全民主監督的規則和程序,其批評意見要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協商於決策之前,監督於執行之中,從而在解決問題中促進工作,在民主監督中增進共識、凝聚正能量,保證黨政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

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我們黨有嚴密的組織性和紀律性,黨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那麼接受組織和人民監督就天經地義。”

尖銳的批評是一種真正的關愛,也是一種難得的“苦口良藥”。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必須牢固樹立以民為本的思想,必須善於聽取各民主黨派及無黨派人士的批評意見,必須始終保持與人民群眾的“魚水”關係。

一方面,要容得下尖銳批評,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各級黨委和政府要認真傾聽來自人民政協的批評和建議,自覺接受民主監督,切實改進工作作風,不斷提高工作水平。

另一方面,政協民主監督要積極建諍言、作批評,敢於講真話,敢於講逆耳之言,真實反映群眾心聲,做到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只有推動政協民主監督與黨內監督有效銜接,才能構建起科學嚴密的監督體系,增強政協民主監督的影響力和約束力。

“名非天造,必從其實。”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是以協商討論和批評建議為主要形式的監督,本質上講是一種民主權利、民主形式和民主渠道。可以說,政協民主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只有自覺順應時代要求,積極拓展民主監督的內容和途徑,創新民主監督的載體和機制,提升民主監督的層次和實效,就一定能與黨內監督、法律監督、行政監督相結合,與輿論監督、群眾監督相輔相成,增強影響力、更具權威性,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進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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