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老字號打官司爭奪商標的現象屢見不鮮。而“老字號”作為陪伴一代人成長起來的品牌,不僅有著美好的記憶,更具有無形的文化價值。一些人眼紅“老字號”的金字招牌,打上“老字號”名頭,糾紛因此而起。
這裡就不得不說到一個典型的例子:“雞鳴”商標
南京的“雞鳴”只註冊了30類商標,用於預包裝食品”雞鳴湯包“
而蘇州小吃卻擁有“雞鳴”43類商標,用於餐飲類服務
因此兩家“雞鳴"商標持有人對簿公堂,相互扯皮,雖然最終”雞鳴“湯包贏得了官司,但這其中曲折迷離,歷經了8年之爭,不是每一個企業都能承受的
因此,增知產知識產權在此提醒
“商標分為45類,為了避免後續的糾紛,我們的建議一般是全都申請,因為商標不是孤立的。”
如同在“雞鳴”的商標糾紛中,涉及30類和43類商標,30類屬於商品商標,43類是服務商標。
“擁有30類商標,商家可以賣一些預包裝的食品,並在包裝上印商標。
若是要提供餐飲服務,供客人堂食,最好註冊43類商標。
一個是有形的,一個無形的。
所以做品牌一定要陰陽並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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