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自治區紀委通報三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本網拉薩6月13日訊(記者 王永紅)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要求,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回潮,端午節前夕,自治區紀委通報三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林芝市巴宜區教育(體育)局原局長於江違規組織公款旅遊問題。2014年12月、2015年12月,時任巴宜區教育(體育)局局長於江(已退休)以工會名義分兩次組織巴宜區教育系統人員赴海南療養時,違規將該業務交由非工會組織認可的旅遊公司實施,將不符合條件的4人納入療養範圍,並違規用工會經費支付該4人費用4萬元。2018年5月,於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4萬元收繳國庫。

林芝市工布江達縣農牧局局長段曙江違規組織公款旅遊問題。2015年9月,段曙江主持召開會議,決定安排本單位13人(其中2人與考察業務無關)於10月赴福建省泉州市進行業務考察。期間考察團赴鼓浪嶼等景點遊玩,產生費用25075元由公款報銷。2018年4月,段曙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責成其追回違紀資金25075元上繳國庫。

原那曲地區比如縣政協副主席、民宗局局長洛桑旦增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017年12月30日,洛桑旦增作為脫貧攻堅包鄉幹部,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包鄉點,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前往那曲地區辦理私事。2018年2月,洛桑旦增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其在民主生活會上作出深刻檢討並承擔違規使用公車產生的全部費用。

通報指出,各級黨組織要肩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教育監督管理,加大約談督促力度,提醒黨員幹部知敬畏、守紀律,堅決抵制“四風”。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切實加強黨性修養,帶頭履職盡責擔當,帶頭遵規守紀守法。

通報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決貫徹中央紀委有關要求,保持定力、耐力,把握每個階段特點、緊盯重點,強化監督執紀問責。要緊盯關鍵環節,嚴防相關單位和黨員幹部借過節之機搞吃喝送禮、公車私用、公款旅遊、濫發錢物、大辦喜慶事宜等。要密切關注“四風”問題新動向新表現,注重紀法結合,把糾正“四風”工作覆蓋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把壓力持續傳導至基層各黨組織、各單位。對節日期間頂風違紀行為,堅持露頭就打、從嚴從快查處,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對打“擦邊球”、穿“隱身衣”的“四風”問題,要深挖細查、從嚴查處。要用好問責利器,對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導致管轄範圍內連續發生違規違紀行為,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責,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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