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5 出生證明寫錯父親,誰的責任?

每到孩子出生時,醫院總會因為孩子的出生證明產生各種糾紛,基本上都是因為出生證明的信息錯誤導致的。要知道一旦出生證明的信息錯誤,在給孩子上戶口時就會出現麻煩,這個時候一般會被告知去做親子鑑定。但是下面的一位媽媽,並沒有老老實實的去做親子鑑定,而是將醫院告上了法庭,那麼這到底是什麼責任呢?上戶口親子鑑定,關注華曦親子鑑定中心微信公眾號,在線諮詢法醫。(親子鑑定,僅支持在微信公眾號諮詢和預約)

出生證明寫錯父親,誰的責任?

孩子媽媽說,醫院簽發的《出生醫學證明》中載明的“父親”與新生兒沒有血緣關係,所以無法辦理戶籍登記。雖然,醫院辯解說,醫院是根據孩子媽媽提供的材料開具的證明,但是,孩子媽媽認為,醫院作為專業機構,在沒有核實血緣關係的情況下出具證明,就應承擔相應責任。

最終,法院一審判決認定醫院應該擔責,要求醫院收回《出生醫學證明》原件。

離婚之後,媽媽生下男嬰

《出生醫學證明》是人出生後第一份證書,是證明嬰兒的出生時間以及辦理戶籍登記的必要資料。但是,小美(化名)兒子的《出生醫學證明》中的“父親”卻與新生兒沒有血緣關係。

出生證明寫錯父親,誰的責任?

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原來,小美是一位單親媽媽,她是在和前夫離婚後生下孩子的。

早在2016年5月,小美與前夫小王(化名)經法院調解離婚。當天,小美與小王簽訂《離婚補充協議》,載明小美已懷二胎5個月,如果小美順利生產,小王同意將婚生第二子(女)由小美撫養。離婚之前,小美與小王曾辦理了一張準生證,載明兩人擬生育第二個子女。

後來,2016年9月末,小美因分娩入住了廣州一家醫院,並於翌日順產一男嬰。小美的出院記錄、疾病證明書均未記載小美的配偶或新生兒的父親信息。

出生證明,搞錯“孩子他爹”

出生證明寫錯父親,誰的責任?

之後,小美為新生男嬰申領《出生醫學證明》時,在《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上,將新生兒的父親登記為老陳,並填寫了老陳的身份信息。當天,醫院簽發《出生醫學證明》,載明新生兒的父親姓名為老陳。

小美說,在她分娩期間,老陳給予她諸多照料,雙方有意成為“一家人”。所以,在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時,小美就將新生兒父親錯誤登記為老陳。但是,小美認為,老陳與新生兒沒有任何血緣關係,醫院作為專業的機構,在沒有核實血緣關係的情況下出具該《出生醫學證明》,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不料,因為老陳與小美的新生兒沒有任何血緣關係,導致後來無法為新生兒辦理登記戶口。近日,小美為此將醫院告上法庭,要求確認醫院作出的《出生醫學證明》中“父親姓名”一欄的登記信息有誤,並判令醫院撤銷舊的《出生醫學證明》。

出生證明寫錯父親,誰的責任?

對此,醫院答辯說,醫院是根據小美提供的《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開具的《出生醫學證明》,符合相關法律規範,小美申請重開《出生醫學證明》應提供親子鑑定報告。

近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醫院應該擔責,要求醫院收回《出生醫學證明》原件。

法院審理認為,醫院並未嚴格按照簽發程序簽發訟爭的《出生醫學證明》,其行為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判決還指出,訟爭的《出生醫學證明》因簽發程序不符合規定,違反了合法性原則。根據相關規定,《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後發現信息有誤或塗改等原因導致無效的,可以申請換髮。因簽發單位責任導致原《出生醫學證明》無效的,簽發單位應及時收回原件,換髮有效《出生醫學證明》。

因此,醫院簽發訟爭《出生醫學證明》的程序不符合規定,訟爭《出生醫學證明》中新生嬰兒的父親姓名與出生醫學記錄不一致,簽發的《出生醫學證明》應認定為無效。因該《出生醫學證明》無效,無需再經醫院撤銷,而應調整為由醫院根據小美的要求收回該《出生醫學證明》原件。

出生證明寫錯父親,誰的責任?

法官說法

醫院根據產婦填寫的父親姓名出具《出生醫學證明》,為何還要擔責?

對此,承辦法官解釋說,根據《出生醫學證明》的簽發程序相關規定,新生嬰兒母親出院後申請領取《出生醫學證明》的,應首先填寫《出生醫學證明申領表》,由其出生所在的醫療保健機構核對新生嬰兒出生醫學記錄及病歷檔案後簽發《出生醫學證明》。原出生醫學記錄中新生嬰兒父母信息齊全,且與《出生醫學證明申領表》信息一致的,可以直接簽發。

但是,本案中,小美的出院記錄、疾病證明書均未記載小美的配偶或新生嬰兒的父親信息,醫院亦未提交證據證明新生嬰兒的出生醫學記錄中登記的父親信息與小美填寫的《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中的父親信息相符。

因此,醫院未嚴格按照《出生醫學證明》的簽發程序簽發訟爭的《出生醫學證明》,其行為構成違約,所以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看來,有時候出生證明出錯並不一定都是父母的責任,醫院有時也負有一定責任。相信經過這個案例之後,這家醫院對出生證明的審查會更加嚴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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