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 力度空前!2017年海南樓市調控政策全盤點

力度空前!2017年海南樓市調控政策全盤點

2017年註定是海南房地產史上濃墨重彩的一筆,回顧過去一年,“限”字當頭,海南樓市調控力度和頻率都遠超以往,嚴厲而密集的調控措施成為這一年最鮮明的註腳。

小編整理了2017年至今的海南調控政策,試圖從另一個角度回溯歷史,盤點市場,告訴你海南這一年多到底發生了哪些大事件?

2018年1月26日

海南兩會:房住不炒、租購併舉、去庫存

堅決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海南不能變成房地產加工廠”,減少房地產投資比重。

繼續深化“兩個暫停”、中部生態核心區永久停止開發新建外銷房地產等調控政策,嚴格執行預售許可證、價格備案、公建配套等制度,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科學調控房地產開發規模、結構、佈局和節奏。

緊扣生態宜居,使海南成為宜居宜業宜遊宜養的生態島、健康島和長壽島。

2018年1月23日

省住建廳:嚴厲打擊外來人員私下購買宅基地,禁止在農村搞變相房地產開發!

制定整治違建三年行動方案,嚴厲打擊外來人員私下購買宅基地,或與非法提供土地的本轄區居民合作建設建築等違法行為。對城鎮規劃區存量違法建築和中央環保督察發現的違建整治,各市縣要力爭在6月底前完成。同時,全省要繼續深入開展“無違建”創建活動。

2018年1月19日

2018房地產發展“小目標”:銷售面積降10%左右 開發投資增長約10%

全省住建工作會議:2018年海南對房地產發展提出“一增一降”的工作目標,力爭房地產開發投資同比增長約10% ,商品房銷售面積同比下降10%左右,逐步保持合理銷售規模。

2018年1月12日

海南全面停止辦理產權式酒店用地審批!

對位於生態保護核心區的市縣,停止安排新增外銷型商品住宅用地供應計劃。

全面停止辦理產權式酒店用地審批手續(含農用地轉用、土地供應和改變用途審批)。

鼓勵發展租賃型商品住宅,對用於租賃的商品住宅基準地價可以按照商品住宅基準地價的70%確定。

嚴禁其他用地改變為住宅用地,保障本省剛需。

2018年1月5日

海南實施“雙暫停”,叫停一批違法違規項目|海口已暫停受理重大圍填海項目

海南省要求各市縣立即對照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中提及的違規違法項目,實施“雙暫停”(暫停建設、暫停營業),即在建項目一律暫停建設;房地產項目暫停銷售和宣傳,其他酒店、餐飲、旅遊、娛樂等經營類項目暫停營業。

2018年1月4日

海南最嚴土地管理措施:禁止住宅用地與其他產業用地捆綁出讓

4日出臺最新土地管理措施,實行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禁止對產能過剩、高耗能、高汙染項目供地,禁止將商品住宅用地與其他產業項目用地捆綁或搭配供應,將土地投資強度、產值、稅收等相關指標作為建設用地供應准入標準,實行“彈性年期”+“對賭協議”供應方式。

2018年1月1日

海南明年起施行新一輪分稅制 引導市縣擺脫房地產依賴

從省財政廳獲悉,目前,我省已印發《海南省實施新一輪分稅制財政體制的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決定從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一輪分稅制財政體制。要堅決擺脫對房地產的發展路徑依賴,樹立為產業培育、轉型發展而打持久戰的思想準備。

2017年12月28日

書記和省長批示!海南迅速落實中央環保督察組意見,一手抓整改 一手抓問責!

對中央環保督察組移交案卷調查問責工作於12月28日啟動。

2017年12月23日

海南遏制房地產過度發展,堅守生態紅線

在生態紅線區周邊嚴格控制商品住宅開發,永久停止中部生態核心區開發新建外銷房地產項目,海岸帶可開發的一線土地、新批填海土地嚴禁用於開發商品住宅。海南要堅守生態紅線,遏制房地產過度開發和海水養殖無序發展對海域岸線的生態破壞。

2017年12月18日

海南年內6次出臺公積金新政

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商業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增加購房合同為業務申請材料;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辦理時限為自購房合同網籤備案起一年內。

2017年12月15日

海南明確要求新建住宅小區必須配套建設醫教文娛等設施

明確要求新建住宅小區必須配套建設的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商業服務、金融郵電、社區服務、消防安全、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以及其他設施。居住區戶數在1500戶及以上的,應規劃建設幼兒園;居住區戶數在4000戶及以上的,應規劃建設小學;居住區戶數在9000戶及以上的,應規劃建設初中。

2017年11月30日

海南商品房售價將網上公示 擅自提價或停發預售許可

達到預售(現售)條件的新建商品住宅項目,房企在辦理預售許可證(現售備案表)前,應向所在市縣價格主管部門進行預售(現售)價格備案。

商品住宅備案價格要按要求實行明碼標價,嚴格執行“一套一標”,並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

2017年11月30日

海南全面實行商品住宅用地供應計劃管理,進一步縮減住宅用地規模!

落實“十三五”時期建設用地總量和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佔用建設用地面積下降20%的目標任務。全面實行商品住宅用地供應計劃管理,在保障省內居民住房基礎上,進一步減縮商品住宅用地規模。

2017年11月28日

海南停止受理公積金裝修提取業務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下發《關於停止執行裝修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從即日起全省停止執行裝修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不再受理裝修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

2017年11月24日

《海南省不動產統一登記暫行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海南省國土資源廳發出關於公開徵求《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海南省不動產統一登記暫行辦法〉的通知(代擬稿)》意見和建議的通知,廣泛徵求社會各方面意見,以便進一步修改。

2017年11月1日

海南暫停公積金貸款“商轉公”

海南省公積金管理局暫停執行《關於印發的通知》,停止受理個人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2017年10月28日

暫停土地二級市場轉讓交易

海南省國土資源廳27日向媒體證實,該省已暫停辦理土地二級市場轉讓交易有關用地手續,旨在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炒買炒賣土地行為。

2017年10月12日

房地產調控政策

三亞停止市內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開發新建外銷房地產項目。

2017年10月10日

四市縣住房轉讓年限提升至5年

海口、三亞、萬寧、陵水等四個市縣,居民家庭或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新購買的住房住房限制轉讓年限提高至5年。

2017年10月9日

三亞調控再升級,非本省戶籍家庭購買新房,證滿5年方可轉讓

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及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新購買的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後方可轉讓。

2017年10月1日

提供套型面積的住宅

面向本地居民,可以定向供應多種套型面積的住宅,包括小戶型住宅,滿足島內不同層次的住房需求,解決好本地居民住房問題。

2017年10月

海南暫停土地二級市場轉讓

海南暫停辦理土地二級市場轉讓交易有關用地手續。有3種情況不列入暫停轉讓交易範圍。這3種情況分別為:因依法轉讓房屋所有權、司法機關依法裁定、國有企業改制改組涉及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的。

2017年9月29日

小戶型禁批

海南全面停止審批建築面積100㎡及以下的新建商品住宅。

2017年9月29日

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

實行商品住宅年度建設指導性計劃管理,加快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

提高商品房預售條件,除採取裝配式建造方式建造的建築可按我省原預售許可條件批准預售外,其餘建築應在主體工程封頂後方可批准預售。

嚴禁以產權式酒店的名義變相開發商品住宅,停止產權式酒店項目規劃報建審批。

2017年9月23日

中部生態核心區永久停止開發新建外銷房地產項目

《決定》指出,海南將提高企業節能環保準入門檻,堅決不上汙染環境、破壞生態的項目,永久停止中部生態核心區開發新建外銷房地產項目。

2017年9月22日

禁止圍填海

實施嚴格的圍填海總量控制制度和規範審批程序,除國家和省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重大民生項目和重點海域生態修復治理項目外,嚴禁圍填海。

2017年8月17日

嚴控海岸線、生態紅線區域以及中部生態核心區內的房地產開發

全省房地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表示,我省將繼續對全省房地產市場實施“兩個暫停”調控政策,並嚴格管控海岸帶、生態紅線區域以及中部生態核心區內的房地產開發。

2017年7月14日

海南住宅全裝修

《住宅使用說明書(徵求意見稿)》:質保2年,買房人不得擅自在牆面掏門掏窗,樣板房要真實反映裝修標準和施工質量,作為房屋交付參照標準,交付的裝修質量和標準不能低於樣板房標準。

裝修材料不達標準買受人有權更換,商品房交付90天內完成不動產轉移登記。

2017年6月19日

文昌物價局、住建局實施商品住宅預售價格備案

要求已達到預售條件的新建商品住宅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須到市物價局進行預售價格備案。

2017年6月14日

海南多家銀行跟進上調房貸利率

最高上浮20%,只有部分銀行保持基準利率沒變。

2017年5月22日

《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裝修管理辦法(試行)》

海南從2017年7月1日(含)後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商品住宅工程全部實行全裝修。

2017年5月17日

白沙限購

在海南無住房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在白沙購買住房時,需提供購房申請之日前在海南連續繳納2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2017年5月17日

瓊中限購

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在本縣購買住房須提供在本省內連續繳納2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2017年5月16日

保亭限購

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在保亭限購1套住房。購房時必須提供購房申請之日前在海南省連續繳納2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2017年5月11日

五指山限購

在本市範圍內,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並暫停向在本省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

2017年5月10日

三亞限購

在三亞市(區)範圍內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暫停向在海南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對在海南無住房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在三亞中心主城區、海棠灣、崖州灣沿海一線購買商品住宅的,需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前在海南連續繳納1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本省戶籍居民家庭新購買第2套及以上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後方可轉讓;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新購買的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後方可轉讓;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新購買的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三亞產權式酒店項目銷售比例不得高於該項目客房總面積(或客房總套數)的30%,其餘70%必須用於自持經營使用。

2017年5月10日

海口限購

在全省範圍內暫停向在海南已擁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含普通住宅、高檔住宅、低層住宅、酒店式公寓)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宅,將產權式酒店、二手住房一併納入限購範圍。

在限購區域內,要求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提供在我省各市縣的連續2年以上繳納社保證明才能購買首套房。

提高產權式酒店經營比例。產權式酒店項目銷售比例不得高於該項目可銷售面積的10%,其餘90%必須用於自持經營使用。

提高限制現房轉讓的年限。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新購買的新建商品住宅,須取得不動產權登記滿5年後方可轉讓。

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購買第2套房貸首付比例提高到70%以上。

2017年4月24日

瓊海限購

在海南無住房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在博鰲、嘉積、潭門等三個主要城鎮購房時,需提供至少連續繳納1年及以上的個人所得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2017年4月15日

海南公積金貸款調整

無房家庭或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執行首套住房貸款政策,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有一套現有住房登記記錄,或有一筆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繳存職工家庭有兩套現有住房登記記錄,或已有兩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記錄的,停止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2017年4月14日

海南實行限購+限售政策

暫停向在海南已擁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宅,暫停向購買第3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居民家庭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禁止期房轉讓和限制現房轉讓,居民家庭新購第2套房拿證滿2年後方可轉讓,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新購買的新建商品住宅,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2017年3月

海口、三亞放寬落戶條件

在全省範圍內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在海口市、三亞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合法穩定就業且參加城鎮社會保險滿5年的本省居民,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2017年3月9日

三亞二套房貸50%,三套停貸

三亞市人民政府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三亞市購買第二套房首付比50%,三套暫停房貸。

2017年3月3日

海口禁止預售房轉讓、三套房停貸

海口市人民政府出臺了《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規定禁止預售商品房轉讓,二套首付比例按就高原則,對擁有2套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可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2017年3月2日

暫停網籤、停發後期預售許可

海南省住建廳召集42家房企和28家中介機構召開座談會,明確對銷售價格超過備案價格5%以上、隨意漲價的,責令限期整改、暫停網籤、停發後期預售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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