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 公安局長喜歡當“大哥”,“黃賭毒”場所開在公安局200米外

撰文|劉藝龍

11月2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發佈《“打傘破網”背後的故事|執法者變“保護傘”,公安局長為何滑向違紀違法深淵?》系列視頻。

公安局長喜歡當“大哥”,“黃賭毒”場所開在公安局200米外

曹為民

觀海解局注意到,視頻中曝光了江蘇省徐州市沛縣原副縣長、縣公安局原局長曹為民與涉黑組織頭目稱兄道弟,充當違法犯罪人員“保護傘”,甚至招“小混混”給自己充當司機。

“黃賭毒”場所開在公安局200米外

曹為民曾任徐州市公安局龍湖風景名勝區分局局長,沛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2019年1月3日,他被徐州市紀委監委留置審查。

今年10月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曝光了6起涉黑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例。曹為民就是其中之一。

公安局長喜歡當“大哥”,“黃賭毒”場所開在公安局200米外

此次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發佈的視頻顯示,華商匯曾是徐州街知巷聞的會所,其老闆張光明表面上經營著娛樂場所,實際上卻是涉黑組織頭目。華商匯光鮮的背後,是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藏汙之地。

曹為民在擔任徐州市公安局龍湖風景名勝區分局局長、沛縣公安局局長期間,與張光明、王在清等多個涉黑組織頭目稱兄道弟。

在曹為民的庇護下,華商匯的生意蒸蒸日上。

公安局長喜歡當“大哥”,“黃賭毒”場所開在公安局200米外

值得一說的是,華商匯距離徐州市公安局龍湖風景名勝區分局僅200米開外。

徐州市紀委監委第七紀檢監察室副主任說:“原來張光明、王在清他們稱曹為民為曹政委、曹局長。到後期,他們再叫曹為民,都是叫大哥。曹為民也是非常樂意這個稱呼,認為自己就是大哥。”

當了“大哥”後,曹為民成為了從事娛樂場所人員的所謂親朋好友,他便開始肆無忌憚地為這些人的違法犯罪行為講情,打招呼甚至阻礙執法,成了他們違法犯罪的“保護傘”。

觀海解局注意到,徐州市紀委監委在與曹為民進行談話時發現,一個只和曹為民見過一面的遊戲機店老闆,竟成了曹為民的小爺們(徐州方言中指親戚中年歲較小的晚輩人)。

曹為民便以自己的名義召集小弟們。在酒桌上,他帶著這個年輕的店老闆說:“這就是我的小爺們,平時工作上生活上給照顧照顧。大家有什麼需求的,小爺們給服務好。”

事實上,曹為民收人好處,讓“小弟們”的普通治安案件,以處罰等方式不了了之,涉嫌犯罪的案件則被輕處理。

招“小混混”當司機

曹為民在任沛縣公安局局長期間,曾為自己招過一個臨時駕駛員,而這個駕駛員就是平時跟他吃吃喝喝,混在一起的小弟。

“這個人身上有很多紋身,在老百姓看來就是一個刺龍畫虎的小混混。他去給公安局長開車,每天出入公安局,出入縣委縣政府大院。” 徐州市紀委監委第七紀檢監察室工作人員介紹道。

身為執法者的公安局局長,卻和社會上的小混混關係密切,往來頻繁,在老百姓看來,無異於“警匪一家”。

直到被帶進市紀委監委留置辦案點時,面對涉嫌利用職權為涉黑涉惡的團伙謀取非法利益,收受非法賄賂等違紀違法問題,曹為民最初還認為,“他這個做大哥的,有事情需要錢,這些做兄弟的幫我出這個錢,不也是應該的嗎?”

通過紀委監委辦案人員的談話訊問,曹為民才終於醒悟。他在悔過書中寫道,“一味‘義氣’下去,殊不知‘義氣’不能超越原則,超越原則的‘義氣’就等於把權力放出了制度的籠子。”

打傘破網持續發力

在曹為民案件之後,徐州市紀委監委又陸續查辦了徐州市公安局打擊食品、藥品和環境犯罪偵查支隊原副支隊長陳樹軍充當涉黑組織“保護傘”案;徐州市公安局監管支隊原政委殷召明充當涉黑組織“保護傘”案;徐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原副局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原主任隋振升充當惡勢力“保護傘”案等,一批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案件。

“在辦理涉黑案件中,有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在查處黃賭毒背後問題上,涉及了一批公安幹警有違法違紀情況。”徐州市紀委監委第七紀檢監察室主任祁贊朋說。

本應保護一方百姓的執法者,為何卻成為助長黑惡勢力氾濫的“保護傘”?

其特點基本相似,以小惡為開端,放任甚至放縱與社會背景複雜的人員交往。逐步腐化墮落,直至覆水難收。

截至目前,徐州市紀委監委共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充當保護傘的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241人,其中定性為涉黑涉惡保護傘的70人,移送司法機關41人,4人正在留置審查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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