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蔡徐坤1個月內就申請112件商標,誰說明星不懂知識產權?

從近幾年不斷爆出的新聞來看,如今已經不僅僅是企業和少數個人,就連很多娛樂圈的明星也開始注重知識產權的保護了,相關方面的意識也逐漸提高,此前林志玲就強勢維權自己的名字商標,張藝興為羅志祥慶生更是彰顯了尊重他人版權的強烈意識。

今天,再為大家介紹一位有著強烈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明星——蔡徐坤。

蔡徐坤1個月內就申請112件商標,誰說明星不懂知識產權?

雖然早在2012年就參加過選秀節目,但蔡徐坤真正火爆起來還是靠著《偶像練習生》這檔節目。成名之後,蔡徐坤正式成立了個人工作室——新沂蔡徐坤影視文化工作室,細心的網友發現,蔡徐坤以工作室的名義申請了眾多商標,都是涉及到自己的名字、名譽和粉絲群體的。

通過商標局官網可以查詢到,目前在“新沂蔡徐坤影視文化工作室”名下檢索到總計112件商標,最早申請的也是在2018年7月3號,最晚申請的則是在2018年7月25號,也就是說蔡徐坤在一個月內就申請了這112件商標。

蔡徐坤1個月內就申請112件商標,誰說明星不懂知識產權?

而且結果清楚的顯示,這112件商標都是和蔡徐坤以及他的工作室、粉絲團體(IKUN)相關,涉及的只有“KUN”、“蔡徐坤”、“KUN&IKUN”這三件商標,而且幾乎都是45類全類別註冊,保護程度堪稱完美。

蔡徐坤1個月內就申請112件商標,誰說明星不懂知識產權?

而除了蔡徐坤之外,娛樂圈很多明星也有類似的行為,比如:吳亦凡。

據瞭解,早在2014年4月,吳亦凡的表哥吳林就為吳亦凡打好進軍內地娛樂圈的基礎,在吳亦凡與SM的合約糾紛開始前一個月創立上海凡世文化傳媒工作室。在商標局官網可以查詢到,上海凡世文化傳媒工作室在2015年9月就申請了45類“吳亦凡”商標進行了全面保護,此外還申請了“NORMALLY INSANE”(吳亦凡座右銘)、“不凡之戰”、“KRISWU”(吳亦凡INS暱稱)相關的商標,而且也都是保護得相當全面。

蔡徐坤1個月內就申請112件商標,誰說明星不懂知識產權?

商標作為區分商品來源的標誌,一直是商家用以吸引消費者和積累商譽的利器。但現實中卻有不少商家為“搭便車”而將明星、電影角色名稱等註冊為商標,簡單為搭大家列舉一些案例,如:

2002年,針對十幾種與“姚明”名字有關的產品提交了商標註冊申請。隨著姚明在NBA的大紅大紫,2006年,姚明又提交了45件商標註冊申請。據瞭解,姚明商標經歷了近百次商標搶注,其中大部分都已被駁回。

2004年,劉翔成為“飛人”後的3天內,商標即被註冊一空,等劉翔父親醒悟過來時,卻發現已經不能註冊了。

2008年,打破世界記錄的博爾特出現,蘇州一醫療器械公司搶注了五件“博爾特”商標。

2008年,在北京奧運會獲得8塊金牌的菲爾普斯,其名字商標被搶注了18次。

2011年,無錫的一家企業在2011年成功將“林書豪”商標攬入懷中,僅花費了幾千元。

2015年,中國喬丹體育跟喬丹團隊官司打得火熱,但是由於不涉嫌運用視頻、頭像等進行推廣,所以不涉及侵權。

2016年,《羋月傳》熱播後,一小夥註冊了“羋月”商標,之後有人出價100萬購買。

眾所周知,明星一個小小的舉動都可能帶來巨大影響,他們也都意識到自己的優勢,不甘心被經紀公司控制,紛紛玩起了創業或者開辦個人工作室,又或者涉及投資等,而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不受侵犯,將自己的名字註冊成商標,把名字的商業價值發揮到極致是一個很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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