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刑期39年2個月!臺灣省富少淫魔李宗瑞案終審,性侵偷拍30多女子


刑期39年2個月!性侵偷拍30多女子,臺灣省富少淫魔李宗瑞案終審!8月30日,我國臺臺灣省“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認定李對14人性侵、19人偷拍,依乘機性交、強制性交等罪,維持一審判決的合計39年2個月有期徒刑不變,全案定讞。

李宗瑞1985年2月6日出生,是元大證券董事李嶽蒼之子,臺灣省著名富二代,常出入臺灣各大夜店,並與多名名模傳過緋聞,但交往都不超過半年。性侵案於2012年被揭露,因受害者眾多,在臺灣社會受到長期、持續的關注並引發相關討論。

李宗瑞性侵案,又稱李宗瑞淫照事件,是一件涉及在臺灣犯罪的性侵、妨害秘密之案件,被害人多達三十餘人。案發後,警方在李宗瑞居所搜出大量性愛裸體影片和照片,多數性侵被害人疑似遭下藥無力氣抵抗,並疑有知名女星受害。

由於受害者眾多,陸續控訴,因此李宗瑞案從2012年開始陸續審判。2014年,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合計判處李宗瑞有期徒刑79年7月,應執行有期徒刑30年。2017年3月7日,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宣判,合計判處李宗瑞有期徒刑39年2月。2018年8月30日,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經上訴遭駁回,維持39年2月,全案定讞。

李宗瑞事件爆發後,不雅照片與視頻流出,迅速在互聯網上傳播,整個事件一度也鬧得沸沸揚揚。根據臺灣省法規,網友只要下載相關影片或照片,同時上傳、分享,即涉嫌觸犯“散佈猥褻物品罪”,一度有12名涉嫌散佈李宗瑞不雅影片的網友被拘捕,被諭令各以新臺幣2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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