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 給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嚴查!

給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嚴查!

本期小荔繼續進行掃黑除惡的科普工作~

這次送大家一本小手冊,

趕快拿好不謝!

(認真看呀要提問的)

给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严查!

掃黑除惡小手冊

给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严查!

一、什麼是掃黑除惡?

為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基礎,黨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決定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二、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持續的時間?

這次全國開展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自2018年初(1月23日)開始,至2020年底結束,為期三年。

三、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目標任務是什麼?

通過三年不懈努力,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特別是農村涉黑涉惡問題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惡治安亂點得到全面整治,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管理得到明顯加強,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黑惡勢力“保護傘”得以剷除,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環境明顯優化;基層社會治理能力明顯提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防範打擊長效機制更加健全,掃黑除惡工作法治化、規範化、專業化水平進一步提高。

给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严查!

四、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分為幾個階段

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分為三個階段:

1、2018年,取得初步戰果,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突出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會形成對黑惡勢力人人喊打的濃厚氛圍。

2、2019年,集中重點攻堅,對已偵破的案件尋線深挖,徹底剷除黑惡勢力賴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

3、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惡勢力滋生蔓延的長效機制,取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壓倒性勝利。

五、 掃黑除惡中的“黑”和“惡”指的是?

“黑”是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惡”是指惡勢力、惡勢力犯罪集團。

六、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督導工作六個重點是什麼?

1、圍繞政治站位,重點督導黨委和政府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指示和中央決策部署情況,貫徹落實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總體要求和實施步驟情況,專項鬥爭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切實履行掃黑除惡重大政治責任情況。

2、圍繞依法嚴懲,重點督導掃黑、除惡、治亂的成效,特別是發動群眾情況,嚴守法律政策界限,嚴格依法辦案,確保涉黑涉惡問題得到根本遏制情況。

3、圍繞綜合治理,重點督導各部門齊抓共管,相關監管部門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加強日常監管,形成強大合力、整治突出問題情況。

4、圍繞深挖徹查,重點督導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鬥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治理黨員幹部涉黑涉惡問題,深挖黑惡勢力背後“保護傘”情況。

5、圍繞組織建設,重點督導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嚴防黑惡勢力侵蝕基層政權,為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提供堅強組織保證情況。

6、圍繞組織領導,重點督導各級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大統籌力度,層層壓實責任,推動解決經費保障、技術裝備、專業隊伍建設等重要問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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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重點打擊的十二種“黑惡勢力”是什麼?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打擊重點共12類,其中11類黑惡勢力,1類黑惡勢力“保護傘”。具體如下:

(一)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二)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四)在徵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五)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佔地、濫開濫採的黑惡勢力;

(六)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遊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

(七)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八)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九)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十)組織或僱傭網絡“水軍”在網上威脅、恐嚇、侮辱、誹謗、滋擾的黑惡勢力;

(十一)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

(十二)同時,堅決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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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什麼是黑惡勢力“保護傘”?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將嚴查黑惡勢力“保護傘”。所謂黑惡勢力“保護傘”,主要是指國家公職人員利用手中權力,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或包庇、縱容黑惡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懲處等行為。國家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將依紀依法追究黨紀政務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民或者個人以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名義捏造事實,對辦案人員進行誣告、陷害、打擊報復的,也要受到法律處罰。

九、“保護傘”指哪些公職人員?

1、中國共產黨的各類機關、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各級組織和各級工商聯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

2、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3、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4、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5、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集體事務管理的人員。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十、黑惡勢力在徵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為謀取不法利益煽動鬧事等行為的法律後果?

黑惡勢力為謀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響,有組織地採用滋擾,糾纏,鬨鬧,聚眾造勢等手段擾亂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產生心理恐懼或者形成心理強制,分別屬於《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恐嚇”、《刑法》第二百二十六規定的“威脅”,同時符合其他犯罪構成條件的應分別以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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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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