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4 比特幣(BTC),以太坊(ETH)和Ripple(XRP)有價證券?

比特幣(BTC),以太坊(ETH)和Ripple(XRP)有價證券?

隨著越來越多的監管機構試圖定義,比特幣(BTC),以太坊(ETH),Ripple(VRP)和其他加密貨幣被視為證券或支付模式,一直是整個加密社區和全球最激烈的爭論焦點。

現在有幾個同時發生的事情是關於這個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最近出面表示,它可能在不久的將來開始將幾個加密貨幣稱為“證券”。這會給公司及其創始人帶來法律問題。

無論如何,如果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最終將它們分類為證券,它可能會導致密碼市場出現極大的波動,甚至比平時還要高。

對於任何新的實體被歸類為證券,它必須遵守關於傳統金融資產的通常的法律和法規。意思是,需要根據已經制定的法律向當局登記,並且應該徵稅。任何在加密貨幣中獲得利潤並將這些利潤轉換為現金的個人都可能需要為這些利潤納稅。

任何像Winklevoss雙胞胎剛獲得專利的交易所交易基金都將被列為證券。

加密貨幣與現有證券非常不同。這是一個全新的資產類別,本身可能需要更多功能的新套規則,旨在涵蓋這項新技術。

我們生活在一個適度多樣化的世界中,使得每個國家的法律都有所不同。瑞士監管機構實際上在其ICO準則中設定了一個優秀先例,該準則將加密貨幣分類分為三類:

  • 付款代幣

  • 公用令牌

  • 資產令牌

比特幣可以被歸類為支付令牌,因為它被設計成支付和存儲價值的手段。實用程序令牌的典型例子是Ethereum和Ripple的XRP。他們的設計使他們能夠與各自的區塊鏈進行交互,以便為網絡中的應用程序或服務提供訪問/支付。

與證券更類似的資產令牌,令令牌持有者有權獲得公司或基金會的部分所有權。這使得它可以在公司中分享公司或投票權。

以太坊網絡上的ETH令牌可以進行投票,但持有令牌本身的行為並不會給HODLer影響網絡行為的權利。Ripple被稱為XRP的令牌由一家名為Ripple Labs的私人公司控制,而XRP持有人無權獲得該公司的任何部分。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將2016年的原始DAO代幣視為證券。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