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3 歧義笑話:局長“走”啦

撰稿:張瑞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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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義笑話:局長“走”啦

甲:請問,這兒是什麼地方啊?

乙:“說吧”。

甲:(耐住性子)請問,這是什麼地方?

乙:“說吧”。

甲:(有點氣,大聲問)我是問你:這是什麼地方!

乙:(有點不耐煩,大聲說)我已經告訴你:這兒是“說吧”!

甲:我問你這是什麼地方,你怎麼老是叫我“說吧,說吧”?你不告訴我這是什麼地方,我說什麼啊我?

乙:我不是告訴你這兒是“說吧”了嗎?都說了三遍了,你還是糾纏不休!

甲:這地方叫“說吧”?“說吧”怎麼能是地名呢?

歧義笑話:局長“走”啦

乙:那我要說叫“酒吧”,你懂不懂呢?

甲:“酒吧”我當然知道啦,那是喝酒的地方!

乙:那“網吧”呢?

甲:是上網的地方唄!

乙:“歌吧”?

甲:唱歌的地方。

乙:還是了。你智商很正常,腦子沒進水呀,該知道“說吧”是什麼地方了吧?

甲:照你這麼說,“說吧”就是說話拉呱的地方嘍?

乙:你太聰明瞭!一點就通!

甲:那“腳丫吧”呢?

歧義笑話:局長“走”啦

乙:跟你說的是“說吧”,怎麼又扯上腳丫巴了!

甲:不是“腳丫巴”,是“腳丫吧”。照你的說法,就是洗腳丫的地方。又叫“洗腳屋”或“足療室”。

乙:嗨!剛才還說你腦子進水了呢,這會兒又被你繞進去了。敢情是我腦子短路了!你還別說 ,咱們中國話有時候就是一點繞人!

甲:不是中國話繞人,是歧義詞有點繞人。

乙:歧義詞?什麼叫歧義詞?我還是頭一次聽說呢。還望你能不吝賜教。

甲:你太客氣了!我也不過略知一二,懂點皮毛而已。

乙:你也別“捋著鬍子過河——謙虛過度(渡)”了。快點講吧!

歧義笑話:局長“走”啦

甲:好吧。歧義詞就是一個詞有兩個意思。說的人要表達的是這個意思,聽的人理解成另一個意思。結果就“褲襠裡放屁——弄兩叉了。”往往能鬧出笑話。

乙:對,對!剛才你講的“腳丫吧”,就讓我給弄叉了!那你能不能再舉兩個例子?

甲:這樣的例子太多了,隨手就可以拈出兩三個來。

乙:那太好了!請你不吝賜教,我洗耳恭聽!

甲:說有一個酒鬼喝醉了酒,被送進了醫院。他剛好一點,又偷偷地喝了起來。剛好被女護士發現,就提醒他:“小心肝!”他一聽,覺得身上都酥了半邊,立刻回了句:“小寶貝!”

乙:他那酒還沒有醒哪,也不怕小護士嘍臉乎他!第二個是——?

甲:第二個例子也發生在醫院。有個老幾想拍個片子檢查一下身體,走到放射科門口,看見門上貼了張紙條,上面寫著:“非本科人員不得入內”,氣得邊走邊罵:“媽的,太欺負人了!連拍個片子也要本科文憑,還要不要人活了!”

乙:嗨!這都哪對哪呀?想想就可笑。

甲:還有更可笑的呢!有個人晚上正在家裡看電視,朋友給他發來短信:快過來跟我一起慶祝一下,我已經“脫光”了!

乙:啊?脫光了?!脫得一絲不掛讓你去慶祝?怎麼慶祝?

甲:嗨,你想到哪去了!他不是把衣服脫光了,是說他已經找到了對象,脫離了光棍一族,不再是單身漢了。

乙:原來是這樣“脫光”的呀,那是應當慶祝一下。剛才把我嚇一跳。

甲:這就把你嚇一跳了呀,你也太誇張了吧?那就說一個讓你笑的吧。

乙:讓我笑的?那太好了!快說,快說!

甲:有一位男生初次登門拜訪女上司。剛敲完門女上司答道:對不起,我現在有點事,不方便讓你進。男生一聽,連忙說道:不要緊,等會你方便時我再來……

乙:只怕女上司方便時更不讓他進了。

甲:那是必須的。還有個例子也讓人哭笑不得。

乙:哦?說來聽聽!

甲:某地準備辦一個大型節日活動,買來許多盆花準備在廣場擺一個花壇造型,因時間已晚準備第二天再幹。經辦人在花旁邊留了個紙條,上面寫著:“此花不要隨便搬”。意思是這些盆花不許隨便搬。哪知道第二天一看,花幾乎被人搬光了!原來別人理解成“此花不要了,可以隨便搬”!

乙:咳!用詞不當害死人哪!

甲:那是。所以用到歧義詞時要小心,不然不是鬧笑話就是出問題。不過我下面講的故事不是出問題,而是解決了一個收賄受賄大問題。

乙:噢?說來聽聽?

甲:有一個人來到局長辦公室找局長,辦事員說:局長走了。此人大吃一驚,說,我前天還跟他通電話呢,怎麼說走就走了呢?什麼時候走的?

乙:今天早上。

甲:這麼快就走了呀!他現在在哪兒呢?

乙:在殯儀館。

甲:哎呀,這怎麼辦呀!(急得想哭)他這一走,我的事泡了湯,那十萬塊錢不也打水漂了嗎?

乙:什麼十萬塊?這事要查清楚!等局長從殯儀館回來再說。

甲:啊?局長沒死呀?你不是說他已經“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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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義笑話:局長“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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