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 人販子來搶孩子,媽媽出手把人販子,算是正當防衛嗎?

聽到有人走在街上孩子被搶走,因為人販子使了手段,讓旁觀者誤以為是家庭矛盾,孩子母親苦苦哀求大家還是沒人幫忙!如果這時候孩子母親拿出拼命的心態,會不會好一點,上去咬耳朵,拿起石頭就往人頭上砸,把事情搞大,會不會就能救到自己孩子一命!這樣至少能拖住一個人,旁觀者也肯定分的清了,至少肯定會幫忙報警!孩子一離開視線,鬼知道會有什麼遭遇!可我從來沒聽到一個人哪怕命也不要的去留人,只會哀求,不是正好上人販子的套?如果失手把人販子打死了,算正當防衛嗎?我們來聽聽網友怎麼說的。

網友一:

按照案例中的描述,可以進行正當防衛。正當防衛是刑法中的違法性阻卻事由,通俗的說就是不犯罪。但是正當防衛超過必要的限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案例中針對的是拐賣兒童的犯罪行為,此種不法侵害是針對人身安全的犯罪,母親為了保護孩子可以進行打砸防止犯罪分子得逞。因為犯罪行為不是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型犯罪,故防衛行為不能明顯超過必要的限度。必要限度是指防止危害行為的最低程度的制止。結合事發在公共場所,結合案件的發生區域,撕扯打砸拉扯呼喊都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採用的制止行為造成侵害人重傷死亡,則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此時就要負刑事責任。當然根據案件的特殊性,即使過失造成侵害人死亡也是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的。

人販子來搶孩子,媽媽出手把人販子,算是正當防衛嗎?

網友2:我是一個兩歲寶寶的父親,雖然問題問的是媽媽,我想爸爸媽媽是一樣的,我也可以回答一下。父母眼巴巴的從他還是個黃豆大到能手蹬腳踢媽媽的父子開始,一直到呱呱墜地,再到沒白天沒黑夜的照顧他(我插一句,感謝法律讓我雙方父母都還沒退休,只是我倆帶孩子,可能人生觀價值觀與和諧社會不符,不會特別容易相信讓月嫂帶,sorry),穿衣吃飯換尿布餵奶洗衣服等等等等,中間孩子會有這樣那樣的小病,那家長几乎都要瘋了。再到孩子學爬學走路,大批的感情以及金錢投入在這麼一個二十多斤的寶寶身上。

人販子來搶孩子,媽媽出手把人販子,算是正當防衛嗎?

你跟我說你要搶他,我只能說你敢搶,別說你了,我喪心病狂的滅你門都有可能;再就是回到問題本身,犯不犯法這個問題,其實別一門心思的崇洋媚外,歐美法律如何如如何,任何事物都是有個發展過程,我們國家發展的時間太短,肯定有這樣那樣的短板以及漏洞,我相信法律會給我們每個人以公平的裁定。別老看那些網上微博上的黑暗東西,多看看正能量的,陽光點的東西,挺好,人嘛,開心也是一天不開心也是一天,為嘛不高高興興的面對父母老婆孩子呢?一個微笑,足以讓他們幸福。

人販子來搶孩子,媽媽出手把人販子,算是正當防衛嗎?

我抱著孩子呢,人販子動一下試試,我會讓他投胎都是殘疾人!我為什麼不能打?孩子沒能力行使自衛權,我是監護人我就有權行使,話說回來了,我大兒子打傷他人了,找不找我要藥費?這時你們法律要監護人出場了,搶孩子時監護監護,不護孩子哪來的監護?

人販子來搶孩子,媽媽出手把人販子,算是正當防衛嗎?

打到什麼程度?打到孩子不會被傷害,不能按監護人不再被傷害為止,他搶的孩子,腿不打斷孩子還會有危險,手不打斷他還會搶,孩子防衛水平低,只要人販有口氣,就可能傷害到,所以,打到今生今世抱不了孩子,走不了路,我的孩子,你的孩子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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