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7 對離婚的理解,大人與小孩,是不一樣的

今天看到一則讀者留言,理了理,大概如下:

W先生和妻子離婚,房子和孩子判給前妻,W先生淨身出戶。

但因兩人同城,離婚後,W先生沒錢買新房,一直居住在原來的房子裡,同進同出,因為“怕給孩子造成分離的痛苦”。

直到後來,他遇見現任妻子,從那裡搬離,組建了新的家。

再婚以後,W先生對現任說,我不能對不起我兒子,所以,我得經常回去住幾天。

現任說,回去探望可以,但不能留宿。

W先生愛子心切,不接受。他執著地孤身前往,留宿一兩天,再若無其事地回來。

現任說,你已經結了婚,不再是一個人,所以,請你照顧一下我的感受。

她提出兩條建議:

我不反對你看兒子,但你可以帶我一起去呀。

非要留宿,就把兒子帶過來,住在我們家,房間有的是,我也會陪他,和他一起玩!

W先生以一個理由否決了:我不能讓兒子看到你。因為他會疑惑,怎麼又來了一個阿姨,然後懷疑我和他媽媽離婚......這會對他造成傷害。

他隱藏著這個秘密,如同懷揣著贓物的竊賊,躲著、防著、偷著,獨自前往前妻家,為兒子上演父母雙全、家庭和睦的摺子戲。

現任漸漸心生牴觸。

因為隔絕,所以心生距離。因為對抗,所以排斥理解。

她想:你和前妻兒子如此不依不捨,為什麼又要娶我呢?!終於,在W先生又一次在前妻家留宿的夜晚,她收拾好自己的東西,訂了次日的機票,離開那個家。

W先生很委屈,他在來信中說,我只不過不想傷害我兒子,不想讓他知道離婚的事實,我錯了嗎?

我說,是的,你錯了,你早就應該告訴孩子這個事實。

許多大人因為離婚時受到傷害,會覺得離婚恐怖至極。

但事實上,它和結婚一樣,是一種自由選擇的結果。都有取與舍,都有愛與痛。不愛了,於是不苟且,下一個路口說再見,選擇另一種生活。

而且,這種選擇的背後,還必須有錢、人格與能力的支撐。

經濟夠獨立,才能妥善安排後事;

人格夠獨立,才能明晰自我需求;

能力夠強大,才能處理複雜糾紛。

因此,離婚就是一個大寫的自由——自由不是想要什麼就要什麼,而是想不要什麼就可以不要什麼。

這是多好的事情啊!

但,奇怪的是,許多成年人認為,離婚意味著不合,不合意味著問題,問題意味著毛病,毛病意味著人格缺陷、性格弱點、精神殘障等一系列古怪的衍生物。

真是扯雞巴蛋。這世界就因為類似的蠢人太多,才變得越來越糟。

如果你還有點理智,就不必對離婚心懷羞恥,而不要將這種情緒,投射到孩子身上。

與W先生相反,是教育界的一朋友。他離婚時,孩子正好七歲,父母坐在一起,直言不諱對她說:“寶寶,爸爸媽媽離婚了。”

孩子不懂。

於是改口告訴她:“就是爸爸媽媽不在一起生活了,但我們依然愛你。”恬淡得就像討論,明天早餐,我們吃白粥和油條哈。

然後,又輕鬆愉快地聊了些話,比如很多大人離婚,這是很平常的事情,與寶寶沒有關係,只是爸爸媽媽需要換一種方式相處,這樣呢,爸爸媽媽和寶寶,每個人都可以非常開心。好不好?

最後抱著她,說:“你永遠是爸爸媽媽最棒的孩子,是我們一生最愛的寶貝。”

孩子沒有任何掙扎地接受了。

對離婚的理解,大人與小孩,是不一樣的

對離婚的理解,大人與小孩,是不一樣的。

對於小孩而言,離與結,都是他們世界之外的東西。他們不懂。他們能感知的,是愛的多寡,關注的增減,快樂的升降。

兒童心理學家說,孩子能察覺到的只有情緒,越小的孩子越是這樣。

因此,如果離婚是和平的,父母分手是友好的,孩子接受起來,就會非常容易。

但倘若離婚裹挾上暴力、悲傷、羞赧、恐懼的情緒,孩子接受起來,就會很艱難。

所以,離婚以後,我朋友偶然一次聽到孩子和小夥伴聊天。

孩子說,男人和女人先結婚,然後離婚。在他們眼裡,離婚就像結婚一樣必須。

我問他,是什麼讓你決定告訴孩子的?

他的原因如下:

1,欺騙會造成很大的傷害。

孩子遲早會知道的,如果由別的渠道知道,傷害會更大,他們會產生強烈的被騙感,並且很長一段時間,對父母以及周圍的世界,都產生不信任。

2,隱瞞會造成詭異的氛圍。

父母為了迴避離婚這一事實,必然會顯示出侷促、不安和恐懼的家庭氛圍。

3,孩子難以忍受的,是被棄,被忽視,而不是父母離婚。

分離是看得見的事實。

相比於離婚的事實,長期以工作為由不見面,更讓孩子產生被棄感。

原本是父母的問題,他卻會把錯誤攬到自己身上:一定是我不好,一定是我讓人討厭,所以爸爸不要我。

因此,長此以往,孩子會加倍嫌棄自己,甚至出現邊緣性人格。

4,我們低估孩子對事實的接納。

孩子對事實的消化能力,對新生活的接納能力,比我們想象的要強。

並且,實驗證明,孩子越小,對改變的接納越容易,大了,認知有了定勢,接受起來反而難。

因此,當父母離婚,和孩子心平氣和地談這件事。

談的時候,父母最好都在場,同時注意內容和態度。

態度要樂觀平和,不要有恐懼的表情,和羞恥的語調——這些,都會對孩子接受事實,帶來不必要的干擾。

內容呢,則要簡單清晰,不要枝枝節節,囉囉嗦嗦,讓簡單的問題複雜化。

1,這不是他們的錯 。

2,我們依然愛著你。

3,你以後會有兩個家,會有更多人愛你。

4,你永遠是安全的。

如此,孩子也會慢慢地,和你們一起,接受現實,開始新生活。

法國有一幼兒讀物,叫《小兔湯姆成長的煩惱圖畫書》,其中有一本,講述了魯魯因為父母離婚而傷心不已的事。

湯姆的爸爸是這樣開解魯魯的:

爸爸輕聲對魯魯說:“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有時候會不再相愛了,但是,你永遠是他們的兒子。爸爸愛你,媽媽也愛你,他們永遠愛你。”

“我希望爸爸媽媽永遠相愛!”魯魯回答。

“你爸爸媽媽曾經非常地相愛,正因為這樣,才有了你。但是,當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不能再生活在一起的時候,他們就會分開。”

“可是,我,”魯魯問道,“我不能分成兩半啊?”

“你可以 有時候到媽媽家,有時候到爸爸家。你會有兩個家,像我一樣,不是也挺好的嗎?”父母也離婚了的寶麗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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