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3 雅安:名山區檢察院多措並舉推動電子卷宗交互工作規範化

百姓生活網雅安訊(鍾凱傑 記者 羅陽) 近期,根據四川省委政法委《關於印發〈電子卷宗製作與交互規範〉和〈法律文書網絡交互規範〉的通知》(川政法〔2018〕94號)要求,更加有效促進辦案質效、提升司法管理效能和司法規範化水平,雅安市名山區檢察院案管中心多措並舉,積極推動電子卷宗交互工作規範化。

一、加強溝通協作,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根據《關於印發〈電子卷宗製作與交互規範〉和〈法律文書網絡交互規範〉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該院案管中心負責人第一時間向分管副檢察長彙報,並按照分管副檢察長的指示,及時與區公安分局法制人員溝通聯繫,認真傳達《通知》具體要求,促使各辦案單位嚴格貫徹執行。二是加強與業務部門協作,案管中心在受理公安機關移送的八類需要同步交互電子卷宗的案件時,對移送案卷是否有電子卷宗,電子卷宗與紙質卷宗是否相同進行嚴格審查。實行紙質卷宗與電子卷宗同步接收、同步錄入系統。並第一時間將案件電子卷宗交互情況向業務部門進行通報。此項工作開展以來,公安機關移送的6件八類案件均已按照規定製作電子卷宗。同時,為了更好的落實《通知》要求,案管中心積極向市院案管辦彙報電子卷宗交互情況,並與公安機關實時溝通,共同遵照文件要求執行。

二、強化監督檢查,注重工作成效

案管中心在受理公安機關移送的八類案件時,從形式上嚴格審查案卷材料與移送電子卷宗是否齊全。電子卷宗交互到協同互聯繫統後,案管中心實行“雙重對比審查”工作機制,即對公安機關交互的電子卷宗從形式上審查電子卷宗內容是否齊全,與紙質卷宗的頁數是否相同;對電子卷宗內容進行實質審查,審查的重點為電子卷宗的內容與紙質案卷材料的內容是否一致,如果發現存在不一致之處,及時通知公安機關重現掃描上傳電子卷宗。自該項工作開展以來,公安機關交互的電子卷宗均符合規範要求。

三、及時發現問題,共同協商解決

在該項工作開展過程中,案管中心認真總結經驗,主動發現問題,及時協商解決。例如公安機關交互的電子卷宗不能直接複製使用的問題,該院案管中心積極與公安機關溝通,向公安機關建議將電子卷宗製作成可識別、可複製的PDF格式,便於承辦檢察官在辦案中複製使用,提升電子卷宗的利用率,以便更好地發揮辦案輔助功能,為構建偵查監督辦案智能輔助系統積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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