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4 網籌金融:網貸業務退出應遵循6大步驟

網籌金融:網貸業務退出應遵循6大步驟

北京互金協會發布的網貸業務退出規程在業界也引起了廣泛關注。業內人士分析認為,規程的發佈為近期較為混亂的網貸市場帶來了新的規範。此舉對於參與行業的多方而言均有著重大影響,尤其是在肅清行業亂象、重拾投資人信心方面將帶來積極作用。

網貸業務退出流程:

1、平臺要成立退出工作組;

2、清理存量業務、客戶、公司財產等,分別編制存量業務清單、出借人清單、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編制業務清單和退出方案;

4、在網貸機構官網、協會官網及其他渠道發佈業務清償和退出公告;

5、組織實施業務清償和退出方案,落實出借人資金清償和清退,妥善處理存量項目,按照退出方案穩妥推進退出工作;

6、結束清退工作,終結網貸業務。

與此同時,規程還對網貸業務的退出明確了時間節點。網貸機構應該在退出工作組組建後十日內應通知出借人,並在機構官網、協會官網及其他渠道發佈公告,出借人應當自接到通知後十日內,未接到通知的出借人應當在公告發布之日起二十日內,向退出工作組申報其債權。網貸機構最遲應在啟動退出工作後三十日內完成業務清償和退出方案的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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