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9 不能因噎廢食

不能因噎廢食

在門診,經常遇到一些孕婦諮詢這樣的問題:

在不知已經懷孕的情況下服用了某某藥物,要不要緊?懷孕後由於生病使用了有損胎兒的藥物,對胎兒有什麼樣的影響,應該繼續妊娠還是中止妊娠?

從優生優育的角度著想,這些問題顯然是十分重要的。

然而,即使是一些老藥,其對胎兒的影響,迄今也不能完全肯定。而且,由於胎盤屏障可以阻止某些有害的大分子藥物進入胎兒血液循環,因此,藥物對胎兒的實際致畸作用及潛在的影響是難以估計和預料的。從優生優育的角度來講,計劃懷孕前3個月就要注意避免和謹慎用藥。

不能因噎廢食

醫學上根據藥物對胎兒的毒性作用,將其分成5大類。

其中A類和B類藥物,對胎兒未見有明顯的的致畸和毒性作用,屬於這類的藥物有維生素B族、維生素C、葉酸、維生素E、一些常用的抗生素如青黴素類、先鋒黴素類、紅黴素類藥膏等、以及對乙酰氨基酚類的退熱藥如“百服寧”、泰諾林等等;

C類藥物,經動物實驗證實對胎兒有一定的致畸作用,但在人類因為無對照試驗,在懷孕期間應該謹慎使用的,屬於這類的藥物有很多,如雷米封、利福平、慶大黴素、心律平以及阿斯匹林等等;

D類和X類藥物,在動物實驗和人類均有明確的致畸作用,這類藥物尤其是X類藥物,在懷孕期間應絕對忌用,屬於這類藥物的有抗腫瘤藥、性激素類藥物或避孕藥、以及某些抗生素如四環素、鏈黴素、卡那黴素等。

不能因噎廢食

當然,藥物對胎兒的致畸或毒性作用,除了藥物本身的毒性作用外,還與用藥時的懷孕天數和用藥的劑量及持續用藥的時間有關。一般來說,受精卵形成後的最初2周,醫學上稱為“胚囊期”,此期主要是細胞處於分裂和增殖期。在此期間受到毒性物質如藥物的影響,往往引起胚囊的死亡,導致流產。從懷孕後4周(從末次月經的第一天算起),胚胎開始進入器官分化形成階段,至懷孕第12周,胚胎的器官分化基本完成,如在此期間藥物以及不良環境因素等往往可造成胎兒的畸形。懷孕12周以後,受藥物或其他不良因素的影響,主要是引起胎兒生理功能的異常。此外,懷孕期間使用藥物的劑量和用藥持續的時間亦是影響胎兒的重要因素。

有的時候也會吃了中成藥,一般來說調理月經的中成藥多是活血的,可能會導致先兆流產的,如沒有出血腹痛不適的話是寶寶就是沒有問題的,但是需要注意嚴密的做好產前檢查。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生育一個健康寶寶的意識更加強烈了,但是也不要草木皆兵,談虎色變,如果在妊娠期,真的需要吃藥,在醫生的指導下,該吃的時候還得吃,不能因噎廢食。

不能因噎廢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