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黃石西塞山區法院審理賈某聚等10人涉惡案

黃石西塞山區法院審理賈某聚等10人涉惡案

11月26日,黃石市西塞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賈某聚等10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黃石市委政法委、市中級人民法院、西塞山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兩代表一委員”、區直各部門領導幹部、被告人家屬及社會群眾近100人旁聽了庭審。

公訴機關指控,2011年,被告人賈某聚、賈某、胡某剛、餘某喜等人因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非法持有槍支等犯罪活動被判處刑罰。2015年4月,被告人賈某聚刑滿釋放後,仍不思悔改,繼續將被告人賈某、胡某剛、賈某建、餘某華、餘某喜及被告人甘某、鄭某、徐某波、石某等人以介紹小型工程、介紹工作拿“工資”等方式網羅至身邊,形成以賈某聚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惡勢力犯罪集團在黃石市西塞、河口地區有組織的實施尋釁滋事、破壞生產經營、強迫交易、故意傷害、串通投標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嚴懲。

此次庭審持續了7個多小時,現場程序完備,合議庭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了詳細的調查,控辯雙方對證據進行了舉證、質證。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就公訴機關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定罪量刑等問題充分發表了各自的意見。賈某建、餘某華等8名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當庭表示自願認罪認罰。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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