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4 作為一個搖滾巨星,他開創了“曼森”領域的時尚

這位哥特音樂的代表人物、驚悚搖滾的主唱並不是人們簡單理解成的性格古怪的異妝癖者,也不是一個速食明星,他超越了藝術的範疇,他開創了屬於他的時尚領域。

作為一個搖滾巨星,他開創了“曼森”領域的時尚

“他會突然出現在你面前,驅散你靈魂中的絕望與黑暗,用鮮血撫慰你殘缺的心靈”,這是我對瑪莉蓮·曼森的理解,當然,這也是全世界對他的回應。


曼森可以讓人痛苦的靈魂不畏懼絕望,而去尋求新生,在音樂的世界裡,他既是魔鬼又是神靈。瑪莉蓮·曼森以及他的樂隊是世界頂級樂隊的代表,他無法超越的才華被世人譽為“十年魔鬼十年神”,他在世人心目中的位置處於兩個極端,“如神、似魔”。

作為一個搖滾巨星,他開創了“曼森”領域的時尚

然而很多人並不知道,瑪莉蓮·曼森不僅在音樂上才華橫溢,他還是一個詩人、畫家、網絡先行者以及反種族主義者。他不是時尚的代名詞,但他創造了時尚領域的一個分支,這個分支就是他,也只有他才能駕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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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莉蓮·曼森的歌詞中幾乎都如詩一般:

Today I am dirty / 今天我是骯髒的

I want to be pretty / 我也想變漂亮

Tomorrow I'll know that I'm just dirt / 明天我知道我僅僅是汙垢

Today I am dirty / 今天我是骯髒的

I want to be pretty / 我也想變漂亮

Tomorrow I'll know that I'm just dirt / 明天,我知道我僅僅是汙垢

We are the nobodies / 我們是無名之輩

Wanna be somebodies / 我們想成為重要人物

When dead / 當我們死後

They'll know just who we are / 他們將知道我們是怎樣的人

這是曼森《The Nobodies》中的部分歌詞,我們聽見了他呼吸,我們聽見了他的吶喊。然而在很多時候,早期,曼森的著重都以誇張的西裝以及鮮豔的領帶,或是制服出現在世人面前,這種搭配看似簡約,但其魅力無與倫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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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瑪莉蓮·曼森,世人已經談論的太多。關於他的演唱會傳奇以及他的音樂傳達的各種撒旦的態度始終印刻在世人心中,以至於人們都搞不清他到底是個魔鬼的化身還是天神的降臨 。

西班牙《世界報》評:“Despite being praised by American parents as the maker of "devil music", I have to admit that Marilyn Manson is still an irreproducible shining star in American rock music.” (儘管被美國家長譽為“惡魔音樂”製造者,但不得不承認瑪麗蓮·曼森依然是美國搖滾樂壇不可複製的閃耀巨星)。

作為一個搖滾巨星,他開創了“曼森”領域的時尚

瑪莉蓮·曼森是音樂領域的時尚先驅者,在時尚領域是反基督惡魔扮相的工業搖滾流行歌星。他以自我命名的方式,把作為反文化經典符號的“曼森”變成家喻戶曉的時尚流行文化符號,被刻上了“60年代狂魔”的惡名,同時他也是“60年代時尚潮流”的先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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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莉蓮·曼森特別憎惡基督教對性別的歧視,他崇尚撒旦(撒旦:墮落的天使,而天使是沒有性別的),他在演唱會以及MV中的形象均以“無性別”呈現,而且他左眼是一顆假眼珠,簡直就是

“一半是魔鬼,一半是神靈”,整體形象更符合“如魔似神”的感覺。(至於左眼的情況,並沒有認知道具體是什麼情況,只知道確實是顆假的眼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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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麵、紅唇、黑髮,這是瑪麗蓮·曼森最平常的妝容,他喜歡吧嘴唇抹的鮮紅,他的每場演唱會都是精心策劃的,演出的時候,他更像是一個視覺藝術家,而不是一個歌手。2007年他發佈專輯《Eat Me Drink Me》,MV的導演正式著名的詹姆斯·卡梅隆,可以想象當時曼森的影響力是多麼的深。


作為一個搖滾巨星,他開創了“曼森”領域的時尚

然而瑪莉蓮·曼森獨特的時尚風格也影響了一代人,其中較為出名的就是大家熟知的Lady Gaga,她是美國流行搖滾界的傳奇女性,在成名初期時,Gaga以誇張、雷人的造型吸引了無數人的眼球。因為她著裝另類,完全不符合大眾心目中的傳統美學,她應該是這個世界上最“接近”瑪麗蓮·曼森的一個人了,雖然被網友譽為女版的瑪麗蓮·曼森,但卻缺少了曼森的那種“魂”。他們兩人,各自引領著自己所輝煌時代的時尚潮流。

瑪麗蓮·曼森曾經說過:“Lady Gaga is quite similar to me when I was young. Both of them are keen to laugh at themselves.”(Lady Gaga和年輕時的我頗為相似,都熱衷於自嘲。)然而我認為,這句話翻譯成中文的大概意思就是:她"無恥"的樣子,頗有我當年的風範。當然,這在搖滾圈裡已經算是至高無上的讚美了。

而且,曼森和Gaga還有個及其相似之處:他們都不喜歡對方的音樂,互相嫌棄。但在他們的眼中:唯美主義者就是極端憋屈的"受氣包",他們長期用漂亮、美好的事物去堵住內心的缺口,希望用"美"去治癒、感化一切陰暗的力量,卻忘了一件至關重要的事:真正的治癒是需要見血的。在某些方面,人性中邪惡、貪婪的一面也是美麗的,而單一靠唯美外在吸引目光的精緻,勾兌了太多虛偽。

作為一個搖滾巨星,他開創了“曼森”領域的時尚

無論是瑪麗蓮·曼森還是Gaga,他們都在用行動向世界宣誓:你們可以盡情按照世俗的審美標準打扮自己,去討好別人。而我們只想討好自己,活得酣暢淋漓,瀟灑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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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erience Is the Mistress of Fools

作為畫家的曼森,在2002年9月,他的第一個個人展覽《怪誕的黃金時代》在洛杉磯當代藝術展覽中心舉行。2004年,曼森先後在巴黎和柏林舉辦了一個名為“ Trismegistus ”的展覽,展出了一塊畫著三個頭的基督的老木板,那是一塊來自屍體防腐工作臺的木板。

曼森說:“我不是為了別人而創作這些作品,我是為了我自己,或者我會把它們送給那些給我當模特的朋友作為禮物。我從來沒有打算展示它們,更不用說把它們賣出去,直到這幾年我畫了很多畫。當人們來到我的家裡時,他們都會鼓勵我向人們展示我的作品。所以我就做了,我還做到了。我一直感到很自豪、很驚訝,因為我的作品得到了人們的支持和喜愛,尤其是那些可能由於年輕而無法理解藝術的歌迷,或者這將鼓勵他們去看看生活在其他的事情。

對於瑪麗蓮·曼森,我也是很有感觸的,當年一個人在國外讀書,心中充滿了壓抑,在那段陰暗的日子裡,基本都是藉助他的音樂釋放自己的情緒,在那段時間,我迷上了搖滾。也是從那個還是藍屏手機為主流的年代裡,我的房間無時無刻都回響著瑪麗蓮·曼森。

我本是學藝術的,我特別欣賞以及羨慕曼森的自我釋放的個性,他表達他想表達的東西,毫無顧忌,他只是在取悅自己,而我們大多數時候都是在取悅別人。一晃幾十年過去了,我也從一個青澀少年變成了為人父。雖然我很少再去聽曼森的音樂了,但那是我永遠無法忘卻的記憶,

因為在那個時候,他給了我力量,賦予我勇敢面對生活的勇氣,他深深的影響著我,直到現在。


作為一個搖滾巨星,他開創了“曼森”領域的時尚

在他的人生中創造了太多的東西,給世人留下了無與倫比的藝術作品;他創造了時尚的另一個領域,這個領域裡只有他,我叫他”曼森“時尚領域;他超越了藝術範疇;他被世人譽為“十年魔鬼十年神”。

他的名字是:Marilyn Manson 瑪麗蓮·曼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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