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8 ㎡買的太原房子,或被開發商強制收回!

2015年以前,太原房地產市場相對比較混亂,五證不全的團購房、集資房隨處可見,價格大概也就2000、3000元/㎡左右,而當時五證齊全的合規商品房價格大約在6000、7000元/㎡左右,現在看起來是不是真的很便宜?!

5年前3000元/㎡買的太原房子,或被開發商強制收回!

當年參加了團購的小夥伴,可能大部分都住進了新房,有些甚至也辦理了大紅本,只能恭喜他們賺到了。但是還有一部分小夥伴,團購交了房款,但是不管什麼原因,房子停工,甚至爛尾,交房的日子遙遙無期,比如很多大家都知道的某知名本土開發商樓盤!

而今天我們要說的這件事情,可能會讓很多人心涼,估計連橫屍開發商售樓部的心情都有了。

5年前3000元/㎡買的太原房子,或被開發商強制收回!

前段時間,我們接觸了一個本土開發商,他們在2014年組織進行了一波團購,房價大約在3000元/㎡左右,賣了有300多套房。5年時間過去了,目前只有4證,如果要獲得最後一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還需要給相關部門繳納一筆不小的罰款,同時開發商也欠了很大一筆工程款。

開發商提出了一個令人匪夷所思的想法,大概步驟是這樣的:

1、變更法人;

2、毛坯房全部改為精裝房;

3、對於之前團購的房子,全部按當時購買價回購;

4、初步計劃按照11800元/㎡二次銷售,不同意回購的老業主,可以補差價,具有優先購買權;

5、用收回的100套房子抵工程款;

6、迫不得已的情況下, 可以狀告自己當年五證不全的情況下違規非法賣房,取消當年不合法的“團購交易”,其他城市已經有成功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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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個西安的案例基本和我上述的事情類似,依據為《最高法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證的,可以認定有效”。房企勝訴,判定交易無效,開發商退回原購房款,少量賠付。

但是與房價上漲幅度比起來,購房者顯然是虧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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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原,我們還見過一些團購房,之前五證不全的時候房價很低,現在房價上漲了,儘管沒有強(耍)制(賴)收房,但是現在卻捆綁車位(高價車位)銷售,如果不買車位,房價按照現在的價格計算。反正不管怎麼樣,購房者都是隻能認吃虧。

所以,買房需謹慎,五證不全的房子需要謹慎、謹慎、再謹慎,瘋狂太原人並不建議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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