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 駐村幫扶當然要“住村”

習近平總書記時常說道:“小康不小康,關鍵在老鄉。”當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就在於扶貧攻堅。那些困難地區的困難群眾還為數不少,作為精準扶貧重大舉措的幹部駐村幫扶,更是被黨和群眾寄予厚望。然而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好經卻被念歪了——駐村幹部工作不到位,“走讀式”“掛名式”幫扶屢見不鮮。這些“濫竽充數”式的駐村幫扶幹部,背棄了對人民群眾的莊嚴承諾,制約了脫貧攻堅任務的落實,也損害了黨的形象。

《中國紀檢監察報》曾有報道稱,黑龍江省撫遠市駐寒蔥溝鎮紅衛村幫扶工作隊成員張萬成、駐海青鄉永富村幫扶工作隊成員張金玲相繼向市委作出書面檢查。“由於我工作態度不夠端正,導致工作時間脫崗,沒有把扶貧工作做好。”“我認為村裡沒有合適的地方住,就沒按要求駐村,現在想想真不應該呀”……

打贏脫貧攻堅戰至關重要。扶貧工作包括許多具體內容,僅靠文件要求、會議佈置,沒有面對面的溝通、手把手的指導,在鄉村很難做得紮實。駐村幫扶是做好各項扶貧開發工作的重要保障,它能把黨和政府各項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更好地落實到貧困村、貧困戶,是做好建檔立卡、把扶貧資源精準地用到貧困村和貧困戶的重要保障,是改進幫扶者和被幫扶者之間關係進而提高扶貧開發績效的重要保障。

駐村幫扶的幹部不駐村,扶貧幫扶就難以見實效。有的幹部駐村純粹是為了完成幫扶時間任務或者乾脆只是“鍍金”,一年半載還對村上情況兩眼一抹黑;有的幾乎沒有下村走訪;有的幹部下村走訪則猶如“蜻蜓點水”,隔著車窗看熱鬧,“只轉轉、不用心”;還有的幹部認真走訪了,摸清了具體情況,卻“只談談,不落實”,登記好臺賬就當完成任務。如此“駐村幫扶”又如何能為貧困村想辦法,謀出路?

扶貧工作不應“走馬觀花”,只做表面文章。“下得去”“呆得住”“幹得好”,這才是群眾期待的駐村幫扶,也是對精準扶貧要義的充分詮釋。因此,作為幫扶幹部,要以客觀實際出發,找準路子,甩開膀子,切實提高思想認識,轉變工作作風,堅持“真扶貧、扶真貧”;要多與貧困群眾溝通交流,調查瞭解生活狀況,客觀制定幫扶計劃,為貧困戶想辦法解決實際困難。我們紀委作為監督機構,要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多一些核實檢查、跟蹤問效的務實之舉,對在脫貧攻堅領域發生的“雁過拔毛”違紀行為,加大查處力度,堅決一查到底,為脫貧攻堅提供紀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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