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 國家林草局“三定”方案:副部級 設18個機構15個外派機構

中國網9月12日訊(記者 張豔玲)今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發佈,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是自然資源部管理的國家局,為副部級,加掛國家公園管理局牌子。下設18個機構,機關行政編制429名。還跨地區設置15個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行政編制304名。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下設下18個機構(副司局級),分別為:辦公室、生態保護修復司(全國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森林資源管理司、草原管理司、溼地管理司、荒漠化防治司、野生動植物保護司、自然保護地管理司、林業和草原改革發展司、林業和草原改革發展司、國有林場和種苗管理司、森林公安局、規劃財務司、科學技術司、國際合作司(港澳臺辦公室)、人事司、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局。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機關行政編制429名(含兩委人員編制4名、援派機動編制1名、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制4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副司長職數58名(含全國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專職副主任1名、總工程師1名、總經濟師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2名),離退休幹部局領導職數4名。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跨地區設置15個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加掛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辦事處牌子,駐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除外),作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的派出機構,行政編制30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45名,主要承擔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監督所轄區域森林、草原、溼地、荒漠資源和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相關工作。

在駐長春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加掛東北虎豹國家公園管理局牌子、在駐西安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加掛祁連山國家公園管理局牌子、在駐成都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加掛大熊貓國家公園管理局牌子,承擔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主要職責是:

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組織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負責森林、草原、溼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國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溼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

負責監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負責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重點國有林區、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指導全國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國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中央級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國家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國務院規定權限,審核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要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草原、溼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加快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構建統一規範高效的中國特色國家公園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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