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9 芒市學子 助學金申請開始啦!

為確保芒市捐資助學活動順利開展,幫助考取大學、家庭經濟困難的高中畢業學生,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戶高中畢業學生順利入學,按照《芒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捐資助學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芒政辦發〔2017〕206號)要求,經芒市捐資助學資金管理領導小組研究,就2018年芒市捐資助學申請評審事宜通知如下:

資助、獎勵條件及額度

資助條件及額度

芒市戶籍,德宏州直屬或芒市高中當年畢業生,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被二本及以上全日制高校錄取,可申請3000元/人資助。

獎勵條件及額度

芒市戶籍,芒市直屬高中當年畢業生,被清華大學或北京大學錄取,獎勵50000元/人;芒市戶籍,德宏州直屬高中當年畢業生,被清華大學或北京大學錄取,獎勵20000元/人;芒市戶籍,芒市直屬高中當年畢業生,高考分數上一本線且被全日制一本及以上高校錄取,獎勵5000元/人;芒市戶籍,高中當年畢業生,屬在冊或已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被本科及以上全日制高校錄取獎勵5000元/人,被專科學校錄取獎勵3000元/人。若符合多項獎勵條件的,不得重複享受,可享受金額最高項獎勵。

名額分配

2018年資助符合條件的學生100名。結合鄉鎮(街道、農場)經濟發展情況、少數民族學生情況、居民貧困情況,並參考考取二本及以上學校學生數確定名額分配。

獎勵名額不限,以實際達到獎勵條件學生數為準。

資助和獎勵不得重複享受。

評審程序

一、個人申請

學生到所在地鄉鎮(街道、農場)或高中就讀學校領取《芒市捐資助學資金申請表》如實填寫(一式三份),到村委會(社區)蓋章後,交到所在鄉鎮(街道、農場)。上交申請表時需帶有錄取通知書原件及複印件、戶口薄原件及複印件、高中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

二、初審

各鄉鎮(街道、農場)根據學生申請及下達名額,組建初審工作小組進行評審。評審時,對不符合條件的取消申報資格;在符合條件的學生中按分配名額評選出受資助或獎勵對象,並將擬資助、獎勵學生彙總表(紙質蓋公章、電子檔各一份)、學生申請表及戶口簿、高中畢業證、大學錄取通知書複印件(一式二份),於8月24日內,上交芒市捐資助學資金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芒市教育局內)。(聯繫人:李哲;電話:3028786,郵箱:[email protected]

三、終審、公示及資金髮放

芒市捐資助學資金管理領導小組對受資助、獎勵對象進行終審。終審不通過的取消申報資格,將材料返還鄉鎮(街道、農場),並將名額安排至其它鄉鎮;終審通過後,將受資助和獎勵學生名單在芒市教育局信息公開專欄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後,安排發放資助、獎勵資金。

芒市学子 助学金申请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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