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1 退役軍人事務部:招收退役軍人的企事業單位將享受稅收優惠

新京報快訊(記者倪偉)今天(7月31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辦的新聞發佈會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首次對外介紹該部工作進展和相關政策舉措等情況。據介紹,退役軍人事務部近期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和《關於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對退役士兵就業創業給予政策支持。

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主任助理兼退役軍人事務部副部長方永祥介紹,《關於進一步加強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將於明天開始實施。《意見》主要著眼提高安置質量和依法保障權益和待遇,有四個方面的亮點。

一是強化剛性指標落實,明確由政府安置條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到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比例不低於80%,國企拿出年度招收人員總數5%用於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二是提高統籌安置的層級,過去縣安排任務重的由市統籌資源進行安置,《意見》進一步規定,市級還有安置困難的,由省級來統籌資源落實安置。三是依法保障相關待遇,一方面是待安置期間,要按照上年度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逐月發放生活補助;另一方面,安置後,非本人原因未安排上崗的,從開出介紹信的當月起,按照不低於本單位同等條件平均工資80%的標準,逐月發放生活費,直到上崗為止。四是接續安排期間的兩險,在國家規定的待安排工作期間,由地方財政拿出直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繳納部分,解決待安排期間兩險的接續問題。

同時,該部還會同地方和軍隊12個部門聯合研究制定了《關於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首次提出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政策優先,在享受普惠性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務基礎上,再給予特殊優惠優待,並享受終身職業技能培訓。

《意見》明確要加強就業扶持,適當放寬機關、企事業單位招收退役軍人的條件,設置一定數量的基層公務員的崗位面向退役軍人招錄,並提出要制定適合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的崗位目錄,招收退役軍人的企事業單位享受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意見》鼓勵社會資本設立退役軍人創業基金,拓展資金保障渠道,並建設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信息的平臺,充分運用大數據提供精準服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