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蒲城縣緊盯“五個方面”抓好村兩委換屆

“領導包聯抓關鍵”。成立17個換屆選舉工作督導組,實行縣級四大班子領導包片,全體縣級黨員領導幹部、縣級部門負責人包鎮聯村制度,縣級黨員領導幹部一對一包抓,逐村建立全縣村“兩委”換屆選舉基礎臺賬,及時掌握新情況、新問題,換屆不結束,包抓責任不脫鉤,確保換屆選舉工作依法依規推進。

“政法聯審把關口”。將資格審查關口前置,建立政法委資格聯審制度,由各鎮(街道)每週向縣委政法委集中上報一至兩次村“兩委”換屆候選人名單,由縣委政法委組織公檢法司等職能部門進行聯合審查並視情況在2個工作日內予以批覆,確保把不符合選任條件的人擋在門外。

“一職一報優選任”。除嚴格按照“五選八不選”條件選任村級班子外,對因單項工作受到黨政紀處分但一貫表現良好,群眾基礎好以及雖年齡超過55週歲,但身體健康且工作能力強的村幹部,實行“一職一報備”制度,由鎮(街道)黨(工)委充分徵求基層幹部和黨員群眾意見,經黨(工)委會議研究後,報縣村“兩委”換屆選舉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既確保了村幹部隊伍的高素質化、年輕化,又將一些工作經驗豐富,群眾滿意度高的人留在了幹部隊伍當中,有力促進了村級幹部的梯次配備、有序流轉。

“任前承諾嚴監管”。第一時間落實省市關於村“兩委”幹部任前辭職承諾規定,精心制定《蒲城縣村“兩委”成員任前辭職承諾書》,規定新任村“兩委”幹部如有違反自動辭職的十種情形,在村“兩委”幹部任職當選時,由鎮(街道)黨(工)委與其簽訂,在村公示並報縣鎮兩級備案,有效預防和杜絕村幹部特別是村委會幹部選任後罷免程序複雜的問題。

“制度規範強指導”。除制定《關於全縣村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和第十次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實施意見》外,還分別由縣委組織部、縣民政局牽頭制定了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和村務監督委員會換屆選舉三個《實施細則》,將相關會議表冊、主持詞、選票等進行統一規範,確保在三個《實施細則》的指導下,程序化、模式化推進換屆選舉工作,杜絕出現因程序不規範引起的信訪矛盾。(惠 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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