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特殊的警察社會


1.日本殖民當局為了維持對臺灣人民的高壓統治,充分運用警察機關這一暴力機器,在臺灣全島建立了遍及各個角落的警察網絡,形成了名副其實的警察社會。警察制度的建立,是日本殖民當局控制檯灣的重要手段。

2.1896年,總督府開始招聘臺灣人擔任“巡查補”。這是繪畫中的臺灣“巡查補”的形象。

3.1910年前後,花蓮港廳璞石閣支廳臺灣人“巡查補”穿便衣的形象。

4.1901年,兒玉總督主持改制,總督府設立警察木署,臺灣地方政府由3縣3廳改為20廳,下轄80多個支廳。規定廳長由最高級警銜的“警視”擔任,支廳長由次高級的 “警部”擔任,各級政府職員也多任用警察官。圖為1910年代臺灣總督府警察木署職員合影,他們多外派擔任或兼仟地方政府首腦。

5.無所不管的臺灣警察,在政府的宣傳畫中,被包裝成救苦救難的觀世音“南無大菩薩”。

6.臺灣警察分為很多類型。這是澎湖的水上警察。

7.臺北市南警察署。

以上圖文選自《日本侵華圖志》第二卷《侵佔臺灣五十年》,洪小夏、殷佔堂編著,山東畫報出版社2015年5月出版。《日本侵華圖志》共二十五卷,南京大學資深榮譽教授張憲文主編。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南京大學中華民國史研究中心、山東畫報出版社有限公司合作項目,併入選“十二五”國家重點圖書出版規劃項目,國家新聞出版改革發展項目庫 2014 年度入庫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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