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私人放高利貸賺錢犯法嗎?具體是怎樣規定的?

目前我國借貸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銀行借貸,另一種是民間借貸,而民間借貸風險是比較高的,經常和高利貸聯繫在一起,給貸款者造成很多的危害,那麼私人放高利貸賺錢犯法嗎?

私人放高利貸賺錢犯法嗎?具體是怎樣規定的?

廣東淳鋒律師事務所的宋東峰律師做出了詳細解答:

一、私人放高利貸賺錢是不是犯法的

高利貸是超出民間借貸利率的借貸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屬於違法行為,但是並不構成犯罪。因此,如果是高利貸的放貸方,在借貸方在借款到期後不還超出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部分的利息時,放貸方的利益是難以得到法律支持的。換言之,對於未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的利息及本金,法律是保護的。

二、高利貸如何界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由此可以看出,我國法律對借款合同當事人雙方事先約定的合理利息(不高於同期銀行利息的四倍)予以確認和法律保護。也就是說,高於同期銀行利息四倍的民間借貸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高利貸就是一種超過正常利率的借貸。至於利息超過多少才構成高利貸,由於在立法和司法中都沒有統一的規定和解釋,在實踐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則和有關法律規定的精神,本著保護合法借貸關係,有利於生產和穩定經濟秩序的原則,對具體的借貸關係進行具體分析,然後再認定其是否構成高利貸。這種觀點還認為在確定高利貸時,應注意區別生活性借貸與生產經營性借貸,後者的利率一般可以高於前者。

宋東峰律師:善於綜合運用法律知識,能幫助當事人選擇最佳解決問題途徑,豐富的辦案經驗,能最大限度的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受人之託 ,忠人之事。相遇非偶然,相見皆是緣。

私人放高利貸賺錢犯法嗎?具體是怎樣規定的?

宋東峰律師補充:

三、高利貸的具體表現形式

高利貸的具體表現形式有如下幾種:

1、借貸利率超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的“同期銀行同類貸款利率四倍(包括利率本數)”的,就構成高利貸。

2、計算複利是一種高利貸常見表現形式,不過並非所有計算複利的都屬於高利貸,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的,分為兩種:

(1)當其利率小於或等於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時,不屬於高利貸;

(2)當其利率大於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時,超出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3、在借款時將利息扣除的,出借人等於減少了借款人實際得到的借款,變相地提高了利率,所以在借款時將利息先行扣除的,應當按實際出借款數計息。

4、以他人資金轉手高利出借。《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莊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規定“民間個人借貸中,出借人的資金必須是屬於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貨幣資金,禁止吸收他人資金轉手放款。”

如果出借人已經收取了部分高利貸利息,在法院認定利率超過法定標準後,先收取的高利息可抵充未償付的合法部分的本息。

以上就是對“私人放高利貸賺錢是不是犯法的”問題進行的解答,私人放高利貸是屬於違法的行為,介不是犯罪的行為,而放高信貸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不能向法院主張超出規定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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