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待遇、職稱、子女入學……貴州發佈20條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保障措施


待遇、職稱、子女入學……貴州發佈20條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保障措施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省廣大醫務人員義無反顧、頑強拼搏、日夜奮戰在疫情防控一線,為保護人民生命健康作出重大貢獻。

  根據《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對全省醫務人員的保護、關心、愛護,強化各方面支持保障,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使他們始終保持強大戰鬥力、昂揚鬥志、旺盛精力,持續健康、心無旁騖投入疫情防控阻擊戰,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3月1日下發我省關於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主要內容如下:

  一、落實疫情防控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經濟待遇

  (一)發放臨時性工作補助。疫情防控期間,對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採集和病原檢測等工作相關人員,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補助;對直接參與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補助。疫情防控期間,援鄂醫療隊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相應標準提高1倍,由中央財政全額補助;全省定點救治醫院直接接觸確診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採集和病原檢測等工作相關人員,比照援鄂醫療隊醫務人員標準執行,中央補助不足部分由同級財政據實補助。

  (二)核增一次性績效工資總量。疫情防控期間,各級人社、財政部門會同衛生健康部門,根據承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任務情況,因地制宜向防控任務重、風險程度高的醫療衛生機構核增不納入基數的一次性績效工資總量,分為一類、二類、三類,分別按照7000元、5000元、3000元的標準核增。核增的一次性績效工資總量由醫療衛生機構自主分配,重點向敢於擔當、勇挑重擔、加班加點特別是作出突出貢獻的一線人員傾斜。疫情防控期間,援鄂醫療隊醫務人員和全省定點救治醫院直接接觸確診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採集和病原檢測等工作相關人員薪酬水平提高2倍。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三)提高防疫人員衛生防疫津貼。按照國家規定,落實衛生防疫津貼政策,確保及時足額髮放。疫情防控期間,擴大衛生防疫津貼發放範圍,確保覆蓋全體一線醫務人員,所需經費按現行渠道解決。

  二、做好一線醫務人員人才服務工作

  (四)實施職稱評聘傾斜措施。援鄂醫療隊及全省定點救治醫院和發熱門診、各級疾控中心、定點核酸檢測機構等疫情防控一線的醫務人員在職稱評審中優先申報、優先參評、優先聘任,晉升職稱、晉升崗位等級不受本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在疫情防控中取得的專題報告、病案報告、科研成果等可替代職稱評聘中所需論文。在申報評審衛生專業技術職務高級任職資格時,援鄂醫療隊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可免試本年度高級職務專業實踐能力考試;省內疫情防控一線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實踐能力考試成績加5分。

  (五)放寬基層服務年限認定。援鄂醫療隊和省內疫情防控一線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疫情防控經歷視作基層工作經歷,晉升職稱時,按連續1年基層服務年限計算。援鄂醫療隊醫務人員晉升職稱時,基層服務年限未滿的,可先參加職稱評審,評審通過後3年內補足年限。申報評審上一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時,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獲得市(州)級以上衛生健康部門或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可提前一年申報,獲得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或省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或受記大功獎勵的可提前兩年申報。援鄂醫療隊和省內疫情防控一線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視為滿足2020年繼續教育學時。

  (六)享受人才綠卡服務。對援鄂醫療隊、全省定點救治醫院和發熱門診、各級疾控中心、定點核酸檢測機構等直接接觸病例,參與診斷、治療、護理等醫務人員,中級職稱(含中級)以上專業技術人才,所在市(州)可直接認定發放人才服務綠卡,享受相應待遇,其中副高級職稱可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直接申報《貴州省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按照C類人才服務綠卡相關政策執行。

  (七)優先納入人才工程和科技項目支持。在省核心專家、省管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高層次創新型人才、優秀青年科技人才等人才項目計劃上,對防控新冠肺炎專項支撐計劃項目的申報,可待疫情平穩後專門針對一線醫務人員開網申報;“西部之光”“甲秀之光”遴選工作中,優先選派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在出國(境)培訓項目選派工作中,優先安排疫情防控一線專家人才。在2020年第5批省核心專家、第9批省管專家申報評選中,對疫情防控一線專家人才實行不高於20分的政策傾斜,適當增加醫療衛生領域名額,單列名額給一線醫療衛生領域專家人才,並根據實際延長申報時間。

  三、關心一線醫務人員身心健康

  (八)落實一線醫務人員生活保障。重點改造醫生辦公室、值班室和休息室,營造有利於醫務人員工作的良好環境。為一線醫務人員提供良好後勤服務,保障醫務人員充足的睡眠和飲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依法徵用醫院周邊酒店作為醫務人員休息場所,並保證基本生活用品供應。採取專車接送解決定點醫院一線醫務人員通勤問題。做好援鄂醫療隊醫務人員通信保障,在鄂工作期間實行手機話費全免優惠政策。選派單位要為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險、重大疾病險等商業保險。

  (九)加強醫務人員個人防護。科學統籌調配疫情防護物資,重點向疫情防控一線投放使用,全力保障定點救治醫院和發熱門診、集中隔離觀察點等一線醫務人員防護物資需求,最大限度減少院內感染。發現醫務人員感染要及時送至指定隔離點隔離,並免費提供飲食、生活必需用品及通訊條件,需要治療的要全力救治。

  (十)確保輪換休整到位。科學測算醫務人員工作負荷,合理配置醫務人員,

原則上參加救治工作的醫生6小時一班、護士4小時一班。對不能休假的醫務人員,防控任務結束後優先安排補休。合理安排一線醫務人員輪休,做好輪休醫務人員隔離保障,對長時間高負荷工作人員安排強制休息。需要緊急補充疫情防控醫護人員的相關醫療衛生機構可以簡化招聘程序;援鄂醫療隊工作人員中表現突出的非事業編制人員,符合年齡、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直接聘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完善聘用手續。及時排查輪換因身體、心理等原因不適合繼續在一線的醫務人員。疫情結束後,所在單位及時組織一次免費健康體檢和療養休養,並適當增加休息和帶薪休假時間。

  (十一)及時做好心理調適疏導。有針對性地加強對一線醫務人員的心理干預和疏導,減輕醫務人員心理壓力。一線醫務人員所在單位黨組織要通過談心談話、關懷問候等方式,密切關注醫務人員思想動態、情緒變化,做到心理問題早發現、早干預、早疏導。

  (十二)創造更加安全的執業環境。嚴格落實《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保障醫務人員安全維護良好醫療秩序的通知》(國衛醫函〔2020〕43號)要求,加大安保和警力投入,完善問責機制。對發現有歧視孤立一線醫務人員及其家屬行為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依法予以處理;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有語言威脅、辱罵醫務人員的,要堅決按照治安處罰條例快速處理;對發生傷害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的,要快偵、快訴、快審,堅決依法嚴肅查處,維護正常醫療秩序。

  四、切實解決醫務人員及其家屬後顧之憂

  (十三)建立聯絡服務機制。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按照《關於做好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及家屬關心關愛有關工作的通知》(黔組通〔2020〕7號)和《關於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激勵保障工作若干措施》(黔組通〔2020〕11號)有關要求,深入瞭解一線醫務人員特別是援鄂醫療隊隊員家庭實際困難,分級建立聯絡服務機制,實行“一對一”精準聯絡服務,切實解決一線醫務人員後顧之憂。

  (十四)切實落實困難家庭的照顧幫扶。建立社區幹部聯繫幫扶一線醫務人員家庭制度,幫助解決醫務人員家屬中老年人及幼兒照護等實際困難。儘量不安排雙職工的醫務人員同時到防控一線工作,特別是家中有老年人和孩子需要照顧的醫務人員。要安排志願者或專門人員對有家庭困難的一線醫務人員家屬進行對口幫扶。積極組織有條件的養老機構、醫養結合機構為一線醫務人員家中無人照料的老年親屬提供臨時託養服務,安排好老年人的住宿、飲食及護理。根據老年人需求,為其提供必要的防護用品、代買配送生活必需品以及助餐、助潔等服務。開通一線醫務人員家屬就醫綠色通道,實行優先就醫,對需要住院照護的,其所在單位採取志願服務、愛心幫扶等方式予以照顧。

  (十五)優先安排子女入園入學。嚴格落實《關於做好我省支援湖北醫療隊成員子女入園入學關心關愛工作的通知》(黔教(委)發〔2020〕13號)要求,對援鄂醫療隊醫務人員子女教育給予更多幫助關愛。援鄂醫療隊醫務人員子女2020年秋季在當地就讀幼兒園和義務教育學校的,由當地教育部門統籌,按照就近就便原則,以及家長和學生意願安排解決;在中考錄取、中職學校申請就讀等方面予以優先保障。

  (十六)給予旅遊景區免費優惠。疫情結束後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省醫務工作者和衛生防疫工作者憑有效證件享受貴州省內420家A級景區旅遊門票免費優惠政策(不包括溫泉景區和景區內特許經營性項目)。

  (十七)做好工傷認定和待遇保障。按照《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號)要求,做好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冠肺炎醫務人員的工傷認定,開闢綠色通道,簡化理賠程序,保障醫務人員及時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十八)做好烈士評定和遺屬優待工作。依法做好因疫情防控犧牲殉職人員的烈士評定和褒揚工作,對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承擔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採集、病原檢測以及執行轉運新冠肺炎患者任務等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因履行防控工作職責感染新冠肺炎以身殉職,或者其他犧牲人員,符合烈士評定(批准)條件的,應評定(批准)為烈士。全面做好撫卹優待,妥善解決烈士遺屬的實際困難,切實增強烈士遺屬榮譽感和獲得感。

  (十九)加大激勵表彰獎勵力度。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可再單列核定2020年度考核優秀檔次指標,所評優秀不佔單位優秀名額,優秀比例可不受限制。對在疫情防控一線表現突出的基層機關事業單位和相關工作人員,及時按有關規定給予嘉獎、記功獎勵,獎勵比例可不受限制。

  (二十)營造尊醫重衛的良好氛圍。各地要加大對醫務人員職業精神的宣傳力度,深入挖掘宣傳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醫療衛生團隊和個人。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對在疫情防控一線作出突出貢獻的醫療衛生團隊和個人開展表彰獎勵。被認定為烈士的醫務人員的子女,在入學升學方面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通知要求,各地各單位要堅決貫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全面落實關心關愛醫務人員的各項政策。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調度和督查,確保各項關心關愛政策落實到位。省委組織部、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文化旅遊廳、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門要根據職責加強政策統籌,就相關政策形成具體化、易操作、可落地的措施和方案。各級財政部門要做好資金保障。各地醫療衛生機構要強化主體責任,結合實際做好相關保障工作,準確提供一線醫務人員信息,確保精準、無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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