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4 軍官轉業能拿多少錢?一目瞭然

當前,軍官無論是陸軍、海軍、空軍還是火箭軍、戰略支援部隊的,轉業時主要有兩種安置方式:一是計劃安置,一是自主擇業。

這兩種安置方式,轉業時轉業費用結算會略有不同,拿到的錢也有所差別。

下面一一為大家介紹解讀。

第一部分:計劃分配軍官的轉業費用結算

選擇計劃分配的轉業幹部,其轉業費用結算主要由三大部分組成:轉業費、住房公積金及住房補貼、社會保險。

01.轉業費

轉業費主要由安家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兩部分組成。

連續軍齡不滿8年的幹部和執行地方工資標準的幹部,轉業時只發給安家補助費,不發給生活補助費;發放生活補助費最高不超過16個月的本人原工資。這裡的原工資指的是基本工資。

計發生活補助費和安家補助費的軍齡時間為:從批准參軍之日起,至下達轉業命令時止。二次入伍的幹部,第一次入伍的軍齡不計發安家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原在地方工作的時間,不得按軍齡計發安家和生活補助費。

異地安置的,計算轉業費時還可按現行因公出差和調動的標準核銷差旅費。

轉業到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還可以增發安家補助費。

轉業費具體情況見圖表一:

軍官轉業能拿多少錢?一目瞭然


02.住房公積金及住房補貼

軍官轉業退出現役時,在騰退軍產住房(即公寓房)後,所在單位應一次性支付其個人賬戶中的住房補貼及公積金餘額。

夫婦雙方均為軍人的,轉業復員一方未承租軍產住房的,可以支取一方的住房補貼及公積金。

軍人轉業時,個人的住房資金由本人提出支取申請,在其與住房管理單位簽訂騰退協議且支取申請,經上級財務、營房部門審核批准後,一次性發放給個人。

軍官轉業能拿多少錢?一目瞭然


03.社會保險

主要包括三大部分:

1)軍人退役醫療保險。由財務部門填寫《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轉移憑證》交給本人,並及時將本人退役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從銀行匯至接收安置地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接收安置地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在收到單位或者退役軍人本人提供的轉移憑證後20天內,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的有關規定,為退役軍人建立( 或續接)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

軍人退出現役時,按照國家規定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由所在單位後勤財務部門,填寫《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退役醫療保險金給付表》,將個人賬戶資金髮給個人。

軍人退役醫療保險累計餘額,具體可到所在單位財務部門查詢,工資單明細上也會有所顯示。

每月標準參見圖表二:

軍官轉業能拿多少錢?一目瞭然


2)養老保險。

軍隊轉業幹部的軍齡視同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其服現役期間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在退役時轉入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計算辦法為: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按本人服現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20%的總和計算;義務兵和供給制學員,按本人退出現役時當年下士月繳費工資起點標準的20%乘以服現役月數計算。其中,12%作為單位繳費,8%作為個人繳費。

3)職業年金。依據後財〔2015〕1726號、後財〔2015〕1727號文件規定,軍人退出現役的,國家給予職業年金補助。

計算方法為: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按服現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12%的總和計算;義務兵和供給制學員,按本人退出現役時當年下士月繳費工資起點標準的12%乘以服役月數計算。其中8%作為單位繳費,4%作為個人繳費。

2014年10月1日以後下達退役命令的,由原軍隊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填制《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軍人職業年金繳費憑證》一式三份,一份存檔,兩份郵寄給本人,並將按規定標準計算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匯給(交予)本人。退役軍人收到轉移憑證和補助資金後,將其中一份轉移憑證交給安置單位,待所在地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啟動後,由安置單位按規定申請辦理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和軍人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手續。

第二部分:自主擇業軍官的轉業費用結算

自主擇業費用主要包含離隊時一次性結算和轉業後每月定期領取兩個部分。

基中,一次性結算部分除包含與計劃安置轉業幹部同樣領取的轉業費、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退役醫療保險外,還有自主擇業補助費;

每月定期領取部分有月退役金、住房補貼、獨生子女費和冬季取暖費等。

具體情況見圖表三:

軍官轉業能拿多少錢?一目瞭然


01.一次性結算部分

與計劃安置轉業幹部相比,主要是多一項自主擇業補助費。

自主擇業補助費分段計算:軍齡15週年以內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1個月的本人原工資;從第16週年起,軍齡每滿1年發給1.5個月的本人原工資。

服現役時間按週年計算後,剩餘月份可按滿週年的標準計發。

計發自主擇業補助費的軍齡時間,從批准參軍之日起,至下達轉業命令之日止。

二次入伍的幹部,第一次入伍的軍齡和第二次入伍的軍齡可合併計算,原在地方工作的時間,不計發自主擇業補助費。

住房公積金累計餘額和基本住房補貼累計餘額都一次性發給個人,需要注意的是住房補貼需辦理騰退軍產住房手續方可領取。軍人退役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和國家補助本息及軍齡補助,全部發給本人。

02.轉業後每月定期領取部分

包括月退役金、住房補貼、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和冬季取暖費等。

1)月退役金:自主擇業並未被黨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或者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選用為正式工作人員的軍轉幹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發給退役金。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退役金按照國家政策繼續發放,涉及社會保障待遇的,按照社會保障政策規定執行。

2)住房補貼: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到地方後未被黨和國家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期間的住房補貼,按照安置地黨和國家機關與其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者同等條件人員的住房補貼的規定執行,計算時間從批准轉業的翌年1月1日起。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被黨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錄用聘用以後的住房補貼,按照所在單位的規定執行。

以山東濟南為例,參照地方公務員標準,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住房補貼為月基本退役金的35%,副營職946元,正營職1078元,副團職1226元, 正團職1494元, 副師職1809元,正師職2158元,技術五級2697元,技術四級2966元。

3)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符合條件的領取,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共同承擔,各地具體標準不一,一般為每年60元。

4)冬季取暖費: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未就業期間,安置地在發放冬季取暖費的地區可領取冬季取暖費,依據轉業時相應職務等級享受。

5)其他:

①喪葬補助費和撫卹金。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去世後,區別不同情況,一次發給本人生前10個月至40個月的退役金作為撫卹金和一定數額的退役金作為喪葬補助費。撫卹金標準:被批准為革命烈士的,為本人生前40個月的退役金;因公死亡的,為本人生前20個月的退役金;病故的,為本人生前10個月的退役金。喪葬補助費標準:本人生前12個月的退役金。

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金。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遺屬生活確有困難的,由安置地政府按照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發給生活困難補助金。具體情況,按安置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經費由安置地政府解決。

此外,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統一參加安置地的基本醫療保險,並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待遇。單位繳費部分和公務員醫療補助由安置地政府承擔,個人以退役金為計算基數,按規定費率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未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地區,賬戶基金餘額由個人暫存,待建立基本醫保後併入個人賬戶。

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由安置地政府發放月退役金,不再享受最新養老保險補助;如果被黨政機關、團體和事業單位選用為正式工作人員的,從下月起停發退役金,按照國家規定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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