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大理州|入州人員如何管理?何時復工、開學?大理州發佈分區分級防控措施

日前

大理州發佈

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措施

針對不同的疫情風險等級

明確復工復產、學校開學時間等事項


措施全文如下:


中共大理州委 大理州人民政府

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通告

第12號


大理州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分區分級防控措施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從全面防控向精準防控、重點防控轉變”的部署要求,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結合全省新冠肺炎應急響應級別由一級應急響應調整為省級三級應急響應的實際,制定以下防控措施:


一、實行分類管理


(一)對湖北省內已實施交通管控地區擬入州人員,一律勸返,並及時告知來源地政府,對不聽勸返的,一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因特殊情況不能勸返的,須進行個人健康申報,由屬地政府統一安排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產生的費用由被隔離觀察人員自行承擔。


(二)對湖北省內未實施交通管控地區入州人員,

在州(縣市)有工作單位或有固定居所的,須進行個人健康申報,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產生的費用由被隔離觀察人員自行承擔。在州(縣市)無工作單位或無固定居所的一律勸返。


(三)對來自湖北以外疫情高風險地區的入州人員,自抵達之日起,須進行個人健康申報,自覺向單位、村(社區)報告並接受管理。嚴格落實集中或居家隔離觀察14天。有固定居所的,採取居家隔離;無固定居所的,由屬地政府安排集中隔離,產生的費用由被隔離觀察人員自行承擔。


(四)來自省外其他地區和省內其他州市的入州人員,自抵達之日起,須進行個人健康申報,及時向單位、村(社區)報告。單位、村(社區)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動態跟蹤,督促個人做好自我體溫檢測,如有異常要及時報告和就醫就診。


二、實行分區分級管理


根據疫情發展態勢,適時動態調整防控措施。各縣市新冠肺炎疫情風險等級以省衛生健康委網站公佈的等級為準。


(一)低風險縣市:以外來人員為重點,實施“外防輸入”防控策略,加強監測,全面恢復到疫情發生前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1. 全面取消居民小區(村組)封閉式管理。恢復居民小區(村組)外來人員和車輛通行,不得禁止常住、租住、暫住外地戶籍人員出入居民小區(村組)。


2. 全面恢復交通。在做好個人防護、場所和車輛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基礎上,全面恢復縣(市)域內各類交通。


3. 全面復工復產復業,全面有序開放經營場所。儘快組織企業復工復產,儘早恢復正常生產經營。積極幫助企業解決用工、原材料、資金、設備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


4. 規範文體活動。恢復開放室外公園、室外文化體育等活動場所。


5. 城市社區、農村村委會對所有外來人員實行網格化排查和管理。加強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廠礦、工地等重點部位的疫情監測,及時發現、報告防控隱患線索。


6. 加強環境治理。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環境衛生整治,嚴格對社區人群聚集的公共場所進行清潔、消毒和通風,改善環境衛生狀況,特別要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環境整治和非法販賣野生動物的打擊,把環境衛生整治措施落實到每個村組(小區)、每個單位、每個家庭。


7. 完善醫療救治、疾病控制工作預案,落實應急物資儲備。醫療機構繼續落實預檢分診和發熱門診管理,開展院內感染防控自查自糾。保留定點醫院和集中隔離觀察場所。


(二)中風險縣市:以外來人員為重點,實施“減少輸入、阻斷傳播、精準救治”防控策略,在繼續做好低風險防控5、6、7三項措施的基礎上,同步實施以下防控措施,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1. 無確診病例的鄉鎮,可參照低風險地區的防控措施,保證正常的交通、生產、生活秩序。


2. 在對疫情有關場所和人員採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同時,積極穩妥推動復工復產,落實企業疫情防控責任,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並做好通風、消毒、體溫監測等防控工作;酒店、購物中心、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便利店、藥店、餐飲店等恢復正常營業,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分批次進入,減少人員聚集,嚴格實施場所消毒、人員體溫檢測等措施。


3. 規範餐飲經營服務。倡導餐飲業實行外賣式、訂單式服務,“無接觸”式送(取)餐,減少聚集性用餐、堂食。


4. 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全部收入定點醫院治療,對無症狀感染者按確診病例管理,減少重症和死亡病例。對密切接觸者進行嚴格的跟蹤管理,全部採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嚴格控制二代病例和聚集性疫情發生。


5. 對有確診病例的疫點實行隔離和封閉管理。


(三)高風險縣市:採取“內防擴散、外防輸出、嚴格管控”的防控策略,實施嚴格的疫情防控措施。在繼續實施中風險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病例監測報告與傳染源管理,嚴格落實醫療救治“四集中”要求,確保重大經濟社會活動正常運行。發生局部流行時,實施最嚴格防控策略,堅決切斷病例輸入輸出,必要時依法採取停工、停業、停課措施,防止疫情擴散至縣外、州外,確保群眾基本民生和涉及全局的重大經濟活動正常運行。


1. 對有確診病例的疫點實行隔離和封閉管理,對出現聚集性病例的居民小區(村組)實行區域封鎖。


2. 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企業正常運轉。指導其他企業採取靈活方式安排員工工作。出現確診病例的企業應立即停工停產,直到評估合格後方能復工復產。


3. 暫停大型會議、會展、演出、廟會、體育賽事、聚餐、娛樂休閒等人群聚集性活動。


4. 採取一切有效措施嚴防疫情向周邊地區輸出、擴散,把疫情控制在最小範圍。依法按程序審批後,可實行區域交通管控。


三、實行網格化管理


(一)細化疫情防控單元。社區、村組、企業、廠礦、工地等基層單位要強化網格化管理,落實“早發現”的主體責任,盯緊省外入州人員、發熱門診人員、確診病人的密切接觸者等重點人員,全面掌握人員信息,做到全員信息可追溯。


(二)強化重點場所監管。加強對商場、超市、農貿市場、醫院、學校、餐廳、車站、機場等重點場所監測監管,高度重視監獄、強戒所、看守所、敬老院、福利院、收容站、精神病院等各類場所疫情防控工作。


(三)發揮社會組織作用。指導、協調行業協會、商會、社會組織等各類組織,在信息上報、工作銜接等方面積極發揮作用,強化協同作戰,助力聯防聯控。


(四)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按照省的統一部署要求,用好“雲南抗疫情”“雲南健康碼”等大數據手段,及時做好重點人群的健康監測。進一步規範“雲南抗疫情”小程序掃碼行動,對人員相對不固定、流動性大的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經掃碼後方可出入。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嚴防輸入風險。在機場、火車站設置防疫檢測點,對所有入州人員進行體溫檢測、信息登記,如有發熱、咳嗽等症狀,就地隔離排查。


(二)減少群眾聚集性活動。疫情期間,減少不必要的群眾聚集性活動,不舉辦大型聚會、地方節慶活動和群體性聚餐活動,鼓勵“無接觸”式送取餐。


(三)開展公共場所消毒。積極開展以環境整治為主,藥物消殺為輔的病媒生物綜合防制。要做到公共場所消毒全覆蓋,落實落細公共場所消毒措施並逐步規範化、常態化。


(四)細化完善處置預案。機關、企事業單位、企業、村(社區)在日常監測管理中發現發熱、乏力、乾咳等異常人員,應立即採取隔離、報告、流調、送診等措施。


(五)促進人員有序流動。除國家或省、州有明確規定暫停恢復正常生產和工作的行業外,按照風險等級恢復正常生產和經營,不得擅自設置限制外地戶籍人員進出、勸返等妨礙生產經營、正常生活的規定。


(六)關心關愛外來人員。各級黨委、政府特別是村(社區)要增強抗疫的協同性和人文關懷,關心關愛外地戶籍人員,在落實防疫措施的同時,必須做好各類關心、幫助、保障等配套工作。不得因疫情防控,限制外地戶籍人員的人身自由,干擾外地戶籍人員的基本生活。


(七)全州各級各類學校開學及旅遊景區景點開放時間另行通知。


州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此前發佈的通告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州委州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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