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原創】和林格爾縣人民檢察院對涉“疫”案件做到“當日來、當日轉、當日送”


和林格爾縣人民檢察院對涉“疫”案件

做到“當日來、當日轉、當日送”


為了依法從快懲治涉疫犯罪,回應社會關切,按照高檢院的要求,和林格爾縣人民檢察院對涉疫案件做到了“當日來、當日轉、當日送”。


【原創】和林格爾縣人民檢察院對涉“疫”案件做到“當日來、當日轉、當日送”


和林格爾縣人民檢察院在受理案件中,力求在疫情防控期間,加大對涉“疫“案件受理的工作力度,指派專人對涉疫案件進行受理、移送、流轉。做到“當日來、當日轉、當日送”;2月19日、20日,和林格爾縣公安局先後提請批准逮捕、移送審查起訴“雲某某涉嫌尋釁滋事案”等3起在我縣發生的涉“疫”案件。我院積極做好前期聯絡、業務系統操作等工作,強化與各辦案機關、辦案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提高案件受理、流轉效率。於當日極短時間內完成案件受理、案件錄入等工作,立即流轉到業務部門辦理,為案件快捕快訴奠定基礎。


【原創】和林格爾縣人民檢察院對涉“疫”案件做到“當日來、當日轉、當日送”


截至目前,和林格爾縣人民檢察院共受理涉疫案件7件7人,其中受理提前介入案件4件4人,受理審查逮捕案件2件2人,受理審查起訴案件1件1人。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貢獻檢察力量。

【原創】和林格爾縣人民檢察院對涉“疫”案件做到“當日來、當日轉、當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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