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官宣!昆明14縣(市)區劃分防疫等級!非“封城”地區、重點疫區來昆者這樣辦

2月20日,掌上春城記者從昆明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獲悉,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陳豪書記調研昆明的重要講話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依法依規、科學嚴密、精準施策的防控策略,結合昆明市疫情形勢,決定對我市採取分區分級分類疫情防控管理,現發佈《昆明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分類防控措施的通告》。以下是通告全文:

官宣!昆明14縣(市)區劃分防疫等級!非“封城”地區、重點疫區來昆者這樣辦


昆明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分類

防控措施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陳豪書記調研昆明的重要講話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依法依規、科學嚴密、精準施策的防控策略,結合我市疫情形勢,決定對我市採取分區分級分類疫情防控管理,提出以下措施:

一、分區分級分類原則

科學評估原則。以累計確診病例數、近期疫情發展趨勢及二代病例數、聚集性疫情等要素為評估依據,以縣域為單位將疫情風險分為低、中、高3個等級。


精準施策原則。

各地須根據本防控措施,細化本地防控方案,做到一縣一策。


來源劃分原則。根據來昆返昆人員的來源地疫情風險程度,實施分類管理。


動態調整原則。各地根據疫情發展態勢,動態開展疫情風險評估,適時調整防控措施。


二、分區分級標準

按照《雲南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的實施意見》的分類,依據當前我市疫情情況,對14個縣(市)區分為低、中、高3個疫情風險等級。


1.低風險地區。即:無確診病例,或連續14天無新增確診病例。具體為:東川區、晉寧區、富民縣、宜良縣、石林縣、祿勸縣6個縣區。


2.風險地區。即:14天內有新增確診病例,累計確診病例不超過50例;或累計確診病例超過50例,14天內未發生聚集性疫情。具體為:五華區、盤龍區、官渡區、西山區、呈貢區、安寧市、嵩明縣、尋甸縣8個縣(市)區。


3.高風險地區。即:累計確診病例超過50例,14天內有聚集性疫情發生。我市暫無高風險縣(市)區。


以上為2020年2月20日,市疫情防控專家組根據實時疫情所進行的風險地區分類。因疫情變化,各縣(市)區風險等級將相應作動態調整。


三、分類標準

對來昆返昆人員,按來源地分4類管理。


(一)湖北已“封城”地區來昆返昆人員

此類人員一律暫緩來昆返昆。如擅自來昆返昆,堅決予以勸返,並及時告知來源地政府,請其協助勸返。對不聽勸返的,一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追究責任。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勸返的人員,由屬地政府統一安排進行 14 天集中隔離觀察,隔離觀察期間有關費用由被隔離觀察者自行承擔。


(二)湖北非“封城”地區來昆返昆人員

不能出示雲南省用工單位用工證明或者居住證明的,一律予以勸返。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勸返的,由屬地政府統一安排進行 14 天集中隔離觀察,隔離觀察期間有關費用由被隔離觀察者自行承擔。能出示雲南省用工單位用工證明或者居住證明的,由屬地統一安排進行 14 天集中隔離觀察,隔離觀察期間有關費用由被隔離觀察者自行承擔。


(三)湖北以外的重點疫區來昆返昆人員

自抵昆之日起,須填寫《個人健康申報表》,自覺向單位、社區報告並自覺接受管理。嚴格落實居家隔離或集中隔離觀察14天的要求,隔離觀察期間有關費用由被隔離觀察者自行承擔。原則上:有固定居所的,採取居家隔離;無固定居所的,由屬地政府安排集中隔離;物業、快遞、公交車、出租車等有單位的,由單位組織集中隔離。


(四)其他省外地區、省內州市來昆返昆人員

自抵昆之日起,須填寫《個人健康申報表》,及時向單位或社區報告。單位(社區)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動態跟蹤,督促個人做好自我體溫檢測,如有異常要立即向單位或社區報告,並及時就醫就診。


四、分區分級管理措施

(一)低風險地區:實施“外防輸入”策略,全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做好以下12項工作。


1.設置必要的疫情防控查緝卡點。在機場、火車站,一級客運站及跨省界直接入昆國省幹線、碼頭設置疫情防控查緝卡點,所有擬入昆人員須填寫《個人健康申報表》,進行“昆明入城信息申報”微信掃碼登記,接受體溫檢測。如有發熱、咳嗽等情況,就地隔離排查,同時實施人員分類管理。


2.開展動態排查。按照“存量及時清零、增量動態清零”的原則繼續組織實施網格化、地毯式排查工作,摸排湖北等疫情高發地區來昆、返昆人員情況,對社區(村)、樓棟(自然村)、家庭進行全覆蓋,並加強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廠礦、工地等重點部位的疫情監測,及時發現報告防控隱患線索,對排查到的來昆、返昆人員嚴格按分類管理,第一時間妥善處置。


3.開展健康教育。村(社區)通過微信、短信、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將疾病防治等健康知識普及到每個家庭、每個人;督促公共場所進行清潔和通風;做好家庭開窗通風,日常清潔,個人自我保健防護。


4.加強環境治理。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環境衛生整治,嚴格對社區人群聚集的公共場所進行清潔、消毒和通風,改善環境衛生狀況,特別要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環境整治和非法販賣野生動物的監管,把環境衛生整治措施落實到每個社區、每個單位、每個家庭。社區(村)組織開展以環境整治為主、藥物消殺為輔的病媒生物綜合防治,對居民小區、垃圾中轉站、建築工地等重點場所進行衛生清理,處理垃圾汙物;及時組織開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與消殺,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5.做好醫學監測。

醫療機構繼續落實預檢分診和發熱門診管理,對所有發熱和咳嗽病人及時進行排查。保留定點醫院和集中隔離觀察場所。


6.規範文體旅遊活動。在做好個人防護、場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基礎上,對室外的旅遊景區、城市公園、室外文化體育設施恢復開放。在有效控制人群聚集前提下,人員密集型、空間密閉型文化體育旅遊活動有序開放。


7.規範重點場所防控。在全省範圍內使用“雲南抗疫情”微信小程序掃碼登記。重點針對人員流動性大、相對不固定的公共場所。對住宅小區、學校、辦公場所等,可自願掃碼,不作硬性要求。


8.動態評估疫情。密切關注周邊地區疫情動態,開展風險評估,適時調整風險級別和防控措施。按照分區分級標準及時調整地區風險等級。


9.全面開放經營場所。在做好個人防護、場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基礎上,全面開放。


10.全面取消居民小區(村組)封閉式管理。恢復居民小區(村組)外來人員和車輛通行。


11.全面恢復交通。在做好個人防護、場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基礎上,全面恢復縣域內交通。


12.全面復工復產。對企業復工復產不得以審批、備案等方式進行限制。積極幫助企業解決用工、原材料、資金、設備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


(二)風險地區:實施“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策略,儘快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在繼續實施1—8項措施基礎上,做好7項工作。


13.精準評估施策。無確診病例的鄉鎮、街道、城鄉社區,可參照低風險地區的防控措施,保證正常的交通、生產、生活秩序,開放景點景區。


14.規範居民小區(村組)管理。對有確診病例的疫點實行隔離和封閉管理。其他居民小區(村組)做好人員進出登記、檢測體溫工作基礎上,恢復正常管理。


15.規範餐飲服務經營。

倡導餐飲企業實行外賣式、訂單式服務,“無接觸”式送(取)餐,減少聚集性用餐、堂食。


16.儘快有序開放經營場所。對場所和人員採取必要防控措施,落實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並做好通風、消毒、體溫檢測等防控工作基礎上,儘快有序開放。


17.儘快有序恢復交通。在做好個人防護、場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基礎上,儘快有序恢復縣域內交通。


18.儘快有序復工復產。在做好個人防護、場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基礎上,儘快有序復工復產。


19.規範4類人員管理。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全部收入定點醫院隔離治療,對無症狀感染者按確診病例管理,減少重症和死亡病例;對密切接觸者進行嚴格追蹤管理,全部採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控制二代病例和聚集性疫情;對湖北等重點疫區來員,分類做好勸返、隔離等工作。


(三)高風險地區:實施“內防擴散、外防輸出、嚴格管控”策略,根據疫情態勢逐步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在繼續實施1—8項及第19項措施的基礎上,做好4項工作。


20.實施封閉式管理。所有居民小區(村組)實行封閉式管理,人員進出一律登記、檢測體溫,嚴控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對有確診病例的疫點採取隔離封閉措施,對出現聚集性病例的居民小區(村組)實行區域封鎖。


21.嚴控人員聚集性活動。暫停大型會議、會展、演出、體育賽事、聚餐、娛樂休閒等人群聚集性活動。


22.規範企業生產經營。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企業正常運轉。指導其他企業採取靈活方式安排員工工作。出現確診病例的企業應立即停工停產,直到評估合格後方能復工。


23.實施區域交通管控。採取一切有效措施嚴防疫情向周邊地區輸出、擴散,把疫情控制在最小範圍。依法按程序審批後,可實行區域交通管控。


五、工作要求

(一)要分類指導分區施策。按照“行業統籌,屬地負責”原則,實行分區分級分類精準防控,市級各部門要牽頭,分級分類制定行業差異化防控工作方案。各縣(市)區要依據職責分別切實履行屬地責任,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分區分級分類制定差異化防控工作方案,劃小管控單元,發動轄區內的村組(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嚴格落實對應策略,由全面防控向精準防控、重點防控轉變,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各項工作,推動經濟社會秩序逐步恢復正常。


(二)要抓實抓細防控工作。針對當前疫情“輸入一點變多點”、“病例一代變二代”、人員流動加大等嚴峻形勢,必須堅持城鄉防控一體部署、一體推進,深入分析疫情防控城鄉一體化推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完善工作措施,補短板、強弱項、抓落實,全力以赴推動各項防控措施落地落實落細。


(三)要統籌兼顧促進發展。立足把疫情影響降到最低,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統籌做好重點項目建設、企業復工復產、群眾生活保障、穩定就業等工作,千方百計保持經濟平穩運行和社會和諧穩定,確保今年預期各項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四)要堅持依法依規防控。堅決糾正偏頗和極端做法,不搞攀比,不搞“一刀切”,不搞層層加碼。各級各類學校開學時間另行通知。


本通告自印發之日施行。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此前發文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昆明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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