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社論:禁食“野味”需去除特權、愚昧思維

一直以來備受爭議的獵殺和食用野生動物現象,終於因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暴發而促成立法禁止。

2月24日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在《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基礎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為導向,擴大法律調整範圍,確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制度。

全國人大通過《決定》禁食野生動物最直接的目的,是為了從源頭上防範和控制重大公共衛生安全風險,體現了風險預防和科學治理的法律原則。雖然沒有百分之百的科學證據證明,此次新冠肺炎是由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造成,但基於目前研究的主流觀點認為,病毒源於野生動物。

回顧2003年曾肆虐中華大地的SARS病毒,後經研究為蝙蝠攜帶,經果子狸傳染給人類。而在此之前,食用果子狸曾風靡兩廣,此次禁食的野生動物名類中,除果子狸外,亦有常常見諸報端的狐、貉、梅花鹿及多種鼠類等數十種。諸如穿山甲這類的珍稀動物,則早已在《野生動物保護法》保護之列。

其實,不論是防控病毒傳入,還是從人類文明發展、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角度,禁食野生動物都十分必要。根據現有《野生動物保護法》,對於食用、非法購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及製品等行為,主要處以沒收和罰款為主,構成犯罪的才追究刑事責任。顯然對於食客而言,食用野生動物甚至是保護動物被查處,需要承擔的代價也不大。有鑑於此,全國人大在此番確立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制度的同時,還承諾將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對相關違法行為加重處罰,以體現更為嚴厲的管理和打擊。

除了在法規上明確禁食野生動物外,從觀念上破除民眾偏好“野味”的思維,亦至關重要。

當前,經濟快速發展讓民眾生活水平得到較大提升,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之際,中國人早已全面解決溫飽問題,食用野生動物並非像古代那樣是為了生存,且“野味”價格一般遠遠高於家畜家禽。之所以在衣食無憂時代還有這麼多偏好“野味”,根源在特權以及獵奇甚至迷信思維。

將“野味”視為山珍,認為曾經主要供達官貴人享用,則屬於特權思維。2017年,一個香港年輕人網絡上曬出獲廣西官員邀請吃穿山甲一事,曾引起軒然大波。後經媒體調研,廣西市場的穿山甲價格不菲,兩隻就達萬元,且穿山甲早已被國家列為二級保護動物。這種認為吃到野生動物特別是珍稀動物的特權思維要不得,應該摒棄。

而且,家畜家禽是數千年至數萬年前的原始人類經過仔細甄別而飼養的,一般不存在野生動物味道更好的情況,所以食用野生動物還存在一種獵奇的思維。

至於將“野味”視為進補良藥,甚至“吃啥補啥”的思維,則反映出部分國人的愚昧。傳統醫學有這樣的論述,主要因為當時認知所限。如今科學昌明,這樣的認知早已被現代科學證偽,“野味”的營養組成也不難獲知。繼續保有上述思維,說明科學的普及還不夠,還需要通過教育和宣傳去除部分國人的愚昧。

可以說,禁食野生動物勢在必行,至於如何更全面地杜絕國人食用“野味”,除了通過訂立法規懲戒違法者之外,從國人為何衣食無憂還偏好“野味”的心理出發,去除扭曲和愚昧的思維觀念,同樣十分重要,甚至可以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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