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4 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全面禁食野生動物

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全面禁食野生動物

商海春作(新華社發)

2月24日在京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共8條,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這是一個體現社會文明和生態文明進步的法治決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決定》明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為打贏疫情阻擊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提供了有力的立法保障。

體現巨大決心

“凡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明確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必須嚴格禁止。”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介紹,為了從源頭上防範和控制重大公共衛生安全風險,《決定》在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基礎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為導向,擴大法律調整範圍,確立了全面禁食野生動物的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決定》規定全面禁食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有分析認為,禁止野生動物消費有可能帶來相當大的經濟損失。常紀文告訴記者,該條規定擴大了野生動物的保護物種範圍,將人工繁育、飼養的野生動物等列入“黑名單”,體現了巨大的決心。

此外,《決定》還明確,對違反現行法律規定的,在現行法律基礎上加重處罰;對本決定增加的違法行為,參照適用現行法律有關規定處罰,以體現更加嚴格的管理和嚴厲打擊。

斬斷黑色鏈條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對濫食野生動物的突出問題以及對公共衛生安全構成的巨大隱患,社會各界廣泛關注。黨中央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

為了斬斷“野味產業”的黑色鏈條,中國各級政府和立法機關迅速行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聯合發佈公告,決定至全國疫情解除期間,嚴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隨後,國家衛健委出臺工作方案,全面禁止野生動物交易;公安部下發緊急通知,嚴厲打擊涉及野生動物的違法犯罪活動。

各地也紛紛出臺相關法規,對濫食野生動物說“不”。在天津,市人大常委會頒佈實施決定,規定了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範圍、措施、管理職責和法律責任;在福建,新出臺的有關決定強調監管覆蓋“野味產業”全鏈條;在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作出特別決定,提倡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養成文明衛生的飲食習慣……

與此同時,禁食野生動物、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呼聲高漲。1月23日,19名來自全國高校與科研院所的院士、學者聯名倡議,由全國人大緊急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將公共健康安全的內容納入到野生動物利用的條款中。1月28日,中國環境報、北京林業大學生態法研究中心等4家機構單位聯合發起立法禁食野生動物倡議書。

修法進程提速

現行的野生動物保護法關於禁食的法律規範,僅限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沒有合法來源、未經檢疫合格的其他保護類野生動物。2016年修法時,因社會分歧巨大,不得濫食野生動物也最終未能寫入該法。而如今在嚴峻的疫情和熱切的呼聲之下,全面修改相關法律勢在必行。

民有所呼,法有所應。

最新消息顯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已經著手部署相關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鐵偉表示,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動物防疫法項目已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2020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並將加快生物安全法草案的修改進程。

“我們要抓緊研究現行法律制度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短板和弱項,總結法律實施的經驗和教訓,及時補充和完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主任王瑞賀表示。

在常紀文看來,此次《決定》的出臺,是非常及時和必要的,也為之後的修法進程打下了基礎。“鑑於全面修法一般至少需要半年以上的時間,而應對疫情緊急情況刻不容緩,全國人大常委會出於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目的出臺這個應急性的決定,是一個明智之舉。”(本報記者 孫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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