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淖爾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命令​第3號


巴彥淖爾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命令​第3號

巴彥淖爾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命令​第3號


巴彥淖爾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命令第3號

(巴新肺炎防指〔2020〕82號)


鑑於當前疫情發展形勢,為統籌做好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按照自治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實行分類指導精準施策統籌做好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意見》(內黨明電〔2020〕6號)和《巴彥淖爾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人員返流高峰工作方案》(巴新肺炎防指〔2020〕78號)精神,經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研究決定,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工作措施的前提下,從2020年2月23日0時起,分級分批、穩妥有序推動全市社會生產生活秩序逐步恢復,現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來自湖北、廣東、浙江、河南、湖南、安徽、江西、江蘇、重慶、山東、四川、北京、黑龍江、上海、福建等15個疫情較重地區的往來人員(包括返回人員),一律採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的措施。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規範要求做好登記、檢測、監管等工作,做到不漏一戶、不落一人,層層壓實管控責任,落實管控責任人,出現漏管失控要堅決追責問責。


二、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各類經營場所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細化防控工作措施,全面規範日常清潔、消毒、通風、信息登記、體溫測量和健康監測等要求,有效控制人員聚集,進行人流疏導,及時對不佩戴口罩人員進行勸阻。


三、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全面恢復工作秩序,凡在自治區內居住滿14天、與重點人員無接觸史、身體健康的幹部職工要全部返崗正常工作。


四、各地要在繼續對嘎查村、社區只留1個出入口(人車分流的小區要留人員、車輛2個出入口)管理的基礎上,全面清理縣域內道路硬隔離設施,保障所有縣、鄉村道路暢通。


五、在繼續嚴格落實重點人員管控措施的同時,放開市內各旗縣區、城鄉之間人員(集中隔離觀察或居家隔離觀察期滿人員憑解除隔離證明)流動限制,允許跨旗縣、跨城鄉有序返回工作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除隔離期未滿的人員外,嘎查村、社區居民可正常出入本人實際居住的村組、小區,但要嚴格履行信息登記、體溫檢測程序。


六、各旗縣區內運營的客運班車(客運包車)、公交車要保持車輛環境整潔衛生,定期定時進行消毒,加強通風換氣保持空氣流通,載客率不得超過50%。要對車站候車、購票和退票等旅客採取分散措施,降低旅客聚集度。加強站場防疫消毒、保潔和通風換氣,保持候車環境空氣清新。要做好司乘人員個人防護,上崗前要進行健康監測和防疫知識培訓;在崗期間要實行健康報告制度、進行體溫檢測,佩戴口罩、手套等防護用品。要做好乘客防護工作,視情況對乘客進行體溫檢測,及時提醒乘客佩戴口罩、離散選座、分散候車,對未佩戴口罩的乘客一律拒絕乘車。對出現旅客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疏散人員,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對相關站場、車輛進行徹底消毒處理。客運班車要在指定站點停靠,不得隨意上下車。出租車要認真做好清潔消殺、司乘人員個人防護等工作,保持良好通風(不得使用空調),每單除駕駛員外車內最多乘坐2人,不得拼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管,嚴格落實管控措施。私家車恢復正常出行,網約車暫不恢復運營。汽車維修、洗車行業要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復營業。


七、往返市外的長途客運班車(客運包車)、市內跨旗縣區客運班車(客運包車)、公交車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具體的客運工作方案,逐步有序恢復運營。


八、各部門和單位自辦食堂不得安排集中就餐、聚餐,可採取分餐、送餐等形式保障職工用餐,同時要做好餐具清潔消毒。鼓勵幹部職工在家用餐。嚴格限制組織各類聚集性活動,儘量少開會、開短會、開視頻會。


九、各窗口服務單位要加強對服務對象的體溫檢測、信息登記和秩序管理,提倡網絡、預約辦理業務,也可採取延長工作時間等方式滿足群眾辦事需求,決不允許人群聚集、扎堆辦事。


十、逐步恢復餐飲服務,推行無接觸式訂餐、取餐、送餐服務。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在嚴格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的前提下,允許恢復部分網絡外賣、定點送餐和打包售餐服務,允許部分具備條件的餐住一體賓館(酒店)恢復營業,實行“一人一桌”分餐制,不得舉辦圍餐等聚餐、酒席活動。其他提供就餐場所的餐飲店(包括燒烤店)暫緩營業。


十一、行業主管部門要對具備營業條件的商場、超市、農貿市場等加大監管力度,在嚴格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的前提下允許恢復營業,其他商場、集貿市場等暫緩開市。


十二、行業主管部門要對具備營業條件的藥店、醫療器械機構加大監管力度,在嚴格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的前提下允許恢復營業,各類診所、民營醫院等民營醫療機構暫緩營業。


十三、行業主管部門要對具備營業條件的美髮店(不包括美容店)加大監管力度,在嚴格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的前提下允許恢復營業,僅限提供基本剪髮服務,不得提供染、燙等複雜服務項目。


十四、KTV、酒吧、茶吧、咖啡屋、網吧、遊戲廳、室內遊樂場、洗浴中心、足浴中心、棋牌室等場所暫緩營業。


十五、全面開放公園綠地。


十六、嚴禁組織舉辦各類聚集性活動,博物館、圖書館、紀念館、科技館、電影院、劇場等各類場館暫緩對外開放。


十七、各類校外培訓機構、社會培訓機構等暫緩營業。


十八、雜貨、生鮮、果蔬、食品、文印、洗衣、文化用品、眼鏡、家電維修等與民生高度關聯的沿街商鋪、居民小區周邊門店,要在做好防控措施、避免人群聚集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復營業。


十九、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要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群眾不聚集、勤洗手,公共場所佩戴口罩,沒有公務、商務、務工需求的儘量少流動。


二十、各行業主管部門要主動作為,加強日常管理,加大監管力度,對通風不好、消毒工作不到位、造成人員聚集、有交叉感染風險等不符合營業條件的各類經營場所、門店一律予以關停。


二十一、其他未及事項繼續嚴格執行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發布的各項管控措施。


2020年2月22日


巴彥淖爾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命令​第3號

巴彥淖爾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命令​第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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