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對9類重點人員集中篩查

大慶對9類重點人員集中篩查


大慶對9類重點人員集中篩查


按照黑龍江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印發黑龍江省有感染新型冠狀病毒風險人員篩查方案的通知》要求,大慶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領導小組指揮部決定,採取個人申報、單位申報、群眾舉報、各方查報等方式,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拉網式、地毯式集中篩查潛在風險者和傳染源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篩查人員範圍

在交通卡口、飛機場、火車站、交通樞紐以及復工復業企業等重點外來人員流入關口、場所、地點,“落地查人”,逐一篩查探親返慶、節後返慶、旅遊到慶、復工回慶等所有人員。

在發熱門診、福利院、養老院、賓館、藥店、開復工企業、大型商超、農貿市場等場所,以及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門衛、小區出入口等處,逐一篩查所有的就診者、旅行者、消費者、從業者、居住者。

具體對9類重點人員集中篩查:

1.到醫院發熱門診、呼吸科就醫的,或到村衛生室、鄉鎮醫院因發熱、呼吸系統症狀就醫的;

2.購買退燒藥、止咳藥、抗病毒藥的;

3.醫護人員中有發熱及呼吸道症狀的;

4.養老機構護理與管理人員有發熱及呼吸道症狀的(兒童福利院、流浪乞討救助機構和精神衛生福利機構參照養老機構執行);

5.公共區域服務人員中有發熱及呼吸道症狀的;

6.在機場、車站、高速路口與旅客直接接觸的工作人員有發熱及消化道症狀的;

7.確診病例行動軌跡中包含的公共場所有發熱及消化道症狀的工作人員;

8.復工復產、返程返崗人員中有發熱及呼吸道症狀的;

9.有病例報告小區住戶中有發熱及呼吸道症狀的家庭全體成員。

二、篩查對象界定標準

凡是體溫≧37.3℃,或出現下列臨床表現之一:①呼吸系統症狀(乾咳、咳痰、鼻塞、咽痛、氣促、呼吸困難),身體不適(乏力、肌肉痠痛、頭痛、關節痠痛),消化道症狀(腹痛、腹瀉、噁心、嘔吐),結膜出血;②近期有過發熱史、重點疫區旅居史等界定為有風險人員;③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觸者;④到醫院(含線上醫院)、診所或村衛生室診療的存在發熱或上述臨床表現之一的患者;⑤購買退燒藥、止咳藥、抗病毒藥等藥品的人員;⑥其他潛在風險者和傳染源。

三、篩查責任主體

鐵路、公安、交通、民航部門負責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對出入車站、高速路口、機場等地的人員篩查;縣區負責對轄區內居民(村民)和賓館居住人員篩查;社區網格員、社區衛生中心醫生負責對購買退燒藥、止咳藥、抗病毒藥等藥品的人員篩查;所有醫院(含線上醫院)、診所和村衛生室負責對就診人員篩查;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負責本單位職工(含離退休職工)篩查;社區與所在黨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人員交叉的,排查工作由後者負責。市疾控中心負責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篩查密切接觸者。

四、處置方式

通過測溫、流調、看病、購藥等方式,對各環節、各類人群進行跟蹤篩查,發現的潛在風險者和傳染源,篩查責任主體務必依據屬地原則和就近原則,報告給縣區政府,根據潛在風險者和傳染源具體情況,由縣區衛生部門派專用車輛接送至隔離場所或醫院,進行留觀、診療。

五、嚴格履行主動申報義務

凡是從其他地區返慶、來慶人員,本地居民一律在1小時內主動向所在地街道(鄉鎮)、社區(村屯)進行信息報備登記,自抵慶之日起,一律自行居家隔離至少14天;非本地居民(包括旅遊者、務工者、探親者等人群)要主動向相關篩查責任主體(依據本公告第三條)報告,交由發現地政府,按程序履行隔離義務。

潛在風險者和傳染源要主動向所在縣區衛健局申報,及時接受診療。如隱瞞不報,導致他人感染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鼓勵城鄉廣大群眾舉報

在舉報潛在風險者和傳染源時,要說明潛在風險者和傳染源的姓名、住址、症狀等情況,舉報線索經查實診斷為確診病例的(不含已登記的確診病例),給予人民幣2000元的獎勵,併為其保密。同一情形被多人舉報,獎勵最先舉報者。

全社會都要積極參與到潛在風險者和傳染源篩查工作中來,盡最大限度發現、盡最大努力查出潛在風險者和傳染源,實現“早發現、早報告、早觀察、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大慶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22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