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遜並非舍弟”


“魯遜並非舍弟”

在閱讀《魯迅書信》的過程中,我有一個頓悟,即為:書信,情思的‘漢書’。

《漢書》,又稱《前漢書》,是我國第一部紀傳體斷代史,是繼《史記》後又一重要史書,與《史記》《後漢書》《三國志》並稱“前四史”。一封書信,是為人生情思的一葉;若按年代輯錄書信做成文集,則就是一個人的“情思史”了。所以,我的這個頓悟在理論與事實上都是成立的。

我讀《魯迅書信》,確是作為一種“史書”來閱讀與思謀的。越是堅持這樣的閱讀思考價值取向,則越是覺得讀而思之的趣味越濃烈,頗有愛不釋手。今天,閱讀魯迅先生1919年4月28日《致錢玄同》的信,雖然書信本身的文字不多,但卻有幾個趣味點。我們先將這封信的主要文字摘錄如下:

“送上小說一篇,請您鑑定改正了那些外國圈點之類,交與編輯人;因為我於外國圈點之類,沒有心得,恐怕要錯。”

首先,這封信中的“小說一篇”就是魯迅短篇小說《藥》,第一讀者顯然就是錢玄同,因為魯迅先生是寄給他並請他“鑑定改正了那些外國圈點之類”。其次,信中所謂“外國圈點”該是“標點符號”,由此可見,我們所用的“現代漢語標點符號”是借鑑了外國文學作品而來的,這或是“現代漢語史”的一種知識。再次,《魯迅書信》(人民文學2005版《魯迅全集》第11卷)中所收書信,是自此信開始而有標點符號的,之前的書信在註釋中均有“此信原無標點”。由是可想而知,白話文運動不僅是文言文變為白話文,還有無標點到有標點的變遷。捫心細思,特別是對照無標點文言文時,我們就會深感“白話文運動”對於中國教育的普及、文化的大眾化是多麼巨大的貢獻。最後,深刻教益我們的則是魯迅先生學問為人的謙虛態度——“我於外國圈點之類,沒有心得,恐怕要錯。”做人做事,不是最該如此的態度嗎?

在這封信中,魯迅先生有一個信後附筆:“十九期《每週評論》附錄中有魯遜做的文章,此人並非舍弟,合併聲明。

”這是魯迅先生告知錢玄同,“魯遜”不是我這個“魯迅”,而是另外的一個人。我以為,這樣的“聲明”,並不是魯迅先生害怕別人“攀附”自己的大名,而是那個時代使用筆名的文人太多,因而“聲明”的作用就在於,若“魯遜”的文章水平高,也不是我做的;若“魯遜”的文章水平低,同樣不是我做的,“魯遜”是“魯遜”,“魯迅”是“魯迅”,不能將二者混為一談。

讀完此信,“跳出”文本,靜而思之,知道了自己所讀魯迅小說《藥》的“編輯刊發史”,不是比僅僅記著小說中“華老栓”“華小栓”的故事形象更為豐富自己的頭腦?“標點符號”看著不起眼,不是極具助力文本辨識、理解文本思想的文化價值?中國文字的“諧音”,不是比字母文字更有獨特的趣味?

“魯遜並非舍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