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要求,確保疫情防控與訴訟服務工作同步開展,結合全省疫情防控形勢和全省法院工作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
從2月24日起全省各級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恢復開放。現就全省各級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恢復開放後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一
當事人、律師等訴訟參與人到訴訟服務中心辦理有關事項的,請主動配合進行體溫檢測、信息登記,出示健康碼和身份證件。如有發熱(體溫超過37.2℃)等症狀的,一律不得進入訴訟服務中心,請及時到醫療機構診斷。
二
請在進入訴訟服務中心時,自覺佩戴口罩,與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離。訴訟服務事項辦理完畢後,請及時離開。
三
請自覺遵守來訪和疫情防控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工作人員指引,自覺耐心排隊等候,不喧譁、不吵鬧。
四
除必須來訴訟服務中心現場辦理有關事項的外,請優先通過浙江移動微法院、浙江法院網或12368司法服務熱線等線上方式提交、查詢或諮詢,或通過郵寄方式提交相關材料。民商事糾紛請優先選擇在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浙江ODR)進行線上調解。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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