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參加工作的年齡,不得低於下列標準

勞動法規定,單位招聘員工,年齡不得低於16歲。接下來,我們看看法律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五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員工參加工作的年齡,不得低於下列標準

違反勞動法,將受到什麼處罰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九十四條

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所以,單位招聘員工時候,一定要注意,不要招收16歲以下的未成年。輕則處以罰款,重則吊銷營業執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