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疫情防控納入今年市屬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

經濟導報記者 王偉

  日前,濟南市國資委制定出臺《關於激勵市屬國有企業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將市屬企業參與疫情防控工作情況納入2020年市屬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

  《通知》特別明確,市屬企業的以下情況,在經營業績考核和工資總額核定中予以考慮——

金融及類金融企業因疫情防控產生的利差、擔保、手續費等成本費用;

企業因疫情防控需要,組織開展緊缺防控物資採購、運輸保障等工作所產生的成本,以及市屬企業進口疫情防控所需緊缺藥品物資,相關加價成本不能通過銷售收回的;

企業因承擔疫情防控任務或受疫情影響,導致資產負債率上升的,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間提供資金或物資捐贈影響當期效益的。

此外,企業在承擔疫情防控所需專項藥品、器械、防護材料、隔離設備、軟件等方面的研發支出,在經營業績考核中視同實現利潤;企業在疫情防控中轉型升級,佈局生物科技、新材料、雲計算、人工智能等新興產業,其進行的各類融資和投資,在經營業績考核中加倍予以考慮。

  《通知》還提出,對中小微企業給予支持。按照市委市政府有關政策減收、免收中小微企業房租,減免租金在經營業績考核中視同實現利潤;在疫情防控期間,市屬企業對中小微企業購買水、氣、熱等從事經營活動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的,因緩收增加的財務成本在經營業績考核中視同實現利潤;市屬企業因疫情防控需要組織開展緊急性臨時性生產、調度、運輸、保障和現場防疫的,參照國家關於醫護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標準,給予相應員工一定的加班工資和臨時性工作補貼,對工資總額影響較大的,可作為2020年一次性工資核增,不與效益聯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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