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起可免徵中小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3項社保費

新京報快訊(記者 許雯)日前,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醫保費和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繳費,減輕疫情對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影響。人社部副部長遊鈞今日(2月20日)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佈會上表示,人社部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制定了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

從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對中小企業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3項社保費實行免徵,免徵政策可一次性到6月份,湖北省可將免徵範圍擴大到各類參保企業。湖北外其他省份可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3項社保費減半徵收,減徵期限不超過3個月,事業單位不包括在內。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企業可申請緩繳,緩繳期限原則不超過6個月,免收滯納金。

新京報記者 許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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