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可建檔 留史 浙江省檔案館面向社會徵集資料

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浙江省委、省政府帶領全省上下萬眾一心、同舟共濟、共克時艱,使疫情防控取得了階段性明顯成效,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貢獻了浙江力量。

檔案是國家、社會、個人一切活動的真實記錄。為了更好地記錄和保存這一具有重大影響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控過程,浙江省檔案館即日起面向社會各界徵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檔案資料。

一、重點徵集內容

1、反映浙江人民廣泛參與抗擊疫情感人事蹟的相關資料(特別是一線醫務工作者的個人照片、工作影像、抗疫工作日記、“請戰書”、書信等;衛生、防疫、教育、公安、交通、環保、物資供應、農村、社區等防控戰線在抗擊疫情中所作出的貢獻等資料);

2、反映浙江全力支援湖北武漢、荊門,在抗擊疫情中作出貢獻的人物和事蹟資料;

3、以抗擊疫情為主題而創作的詩歌、散文、歌曲等文學作品或書法、繪畫、篆刻等藝術作品;

4、社會組織、個人捐贈物資憑證、記錄;

5、各新聞媒體、自媒體、社交媒體及影視愛好者在直播、採訪過程中形成的紀實性資料和宣傳報道材料(包括能夠完整體現某一主題的組圖和音視頻資料,對一線醫務工作者、治癒者的採訪音視頻資料等);

6、其它能夠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歷史價值或特殊意義的文字、圖片、語音、視頻、數據等檔案資料。

二、徵集要求和方式

1、捐贈的檔案資料內容要客觀、真實,體現浙江人民抗擊疫情的精神風貌,載體形式可多樣;提供的圖片未經過PS處理,並註明拍攝者、拍攝人物、拍攝時間、地點、內容等基本信息;音視頻應播放流暢、聲音或畫面清晰、主題突出,並註明拍攝者、拍攝時間、地點、簡要內容說明等基本信息;文學創作或藝術作品應為原件;數據來源須體現真實性、有效性。

2、本次徵集活動採取自願捐贈為主。本館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辦法》《浙江省重大活動檔案管理辦法》等,對相應捐贈行為給予一定獎勵。

3、本館接收捐贈的檔案資料歸國家所有,永久保存於本館。捐贈者對捐贈的檔案資料享有優先利用權,並可對所捐贈檔案資料中不宜向社會開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見。

三、聯繫方式

捐贈者可將所捐檔案資料通過網絡發送到浙江省檔案館“新冠疫情防控檔案”專項徵集郵箱,或聯繫後將相關材料郵寄至浙江省檔案館。

聯繫部門:浙江省檔案館徵集編研處

聯繫電話:0571-85117870

聯繫人:徐女士

專項徵集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繫地址:杭州市拱墅區豐潭路409號浙江省檔案館,郵編:310011。

浙江省檔案館

2020年2月18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可建档 留史 浙江省档案馆面向社会征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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