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司法局出臺16條意見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精準法律服務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精神和司法部《關於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發揮公共法律服務職能作用的通知》精神,全力做好我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公共法律服務工作,近日,嘉峪關市司法局印發《關於在疫情防控期間充分發揮公共法律服務職能作用的通知》,就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積極主動發揮公共法律服務職能做出安排。

嘉峪關市司法局出臺16條意見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精準法律服務

01《通知》從“加強法治宣傳、凝聚疫情防控合力,創新工作方式、服務疫情防控大局,靠實工作責任、構建穩定社會環境,強化政治擔當、壓實戰時工作責任”四個方面,圍繞“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全市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和精準法律服務”核心內容,精準提出了16條具體工作措施。

02《通知》要求,要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普法宣傳。通過各司法所、各法律服務機構和社區志願者“點對點”宣傳,電視、廣播、報紙、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平臺線上宣傳,張貼《疫情防控法律知識問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形式,向公眾大力宣傳和解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關的傳染病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動物防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內容和疫情防控期間違法典型案例。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增強法治意識,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03《通知》強調,要充分發揮公共法律服務平臺作用。加大對12348 熱線、微信公眾號、法律顧問微信群、網站以及各部門、各律所諮詢電話、線上服務的宣傳力度,引導群眾通過遠程方式尋求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公證、仲裁、司法鑑定服務推廣“線上辦”“電話辦”,減少“現場辦”“集聚辦”建立疫情防控期間的接待、諮詢預約制度,鼓勵當事人通過電話、郵寄方式諮詢相關法律事務,倡導“零見面”方式提供法律服務。同時,加強法律服務場所和人員自身防護,落實接待場所安全防控管理,嚴格落實消毒、通風等措施,服務過程中要保持安全距離。

04《通知》要求,要開闢疫情防控法律服務綠色通道,對疫情防控工作一線的軍人、醫務人員、人民警察、志願者群體提供免費法律諮詢,為其辦理業務開闢“綠色通道”、優先辦理,並減免相關費用。關注和加強老年人、未成年人、婦女、殘疾人、農民、農民工、退役軍人等特殊群體和重點對象涉疫情法律服務,對困難群眾提供有效法律援助,保障其基本公共法律服務權益。同時,積極開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律師服務團隊要協助民營企業科學應對復工復產後可能面臨的各類法律風險,幫助企業度過難關,同心協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05《通知》強調,要加強涉疫情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各法律服務機構、各司法所要加強矛盾糾紛隱患形勢研判,組織動員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人民調解員,根據所在村(居)委員會工作安排,採取適當方式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對隔離區、定點醫療機構周邊地區、誤工返鄉人員集中居住區等重點區域要定期排查,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及時調處,把糾紛化解在初發階段,消滅在萌芽狀態。同時,要從嚴做好兩類人員管控工作,充分利用電子定位等監管措施實時掌握人員位置信息,嚴格執行“零報告”制度。

06《通知》強調,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按照戰時狀態統籌力量,積極投身我市疫情防控阻擊戰。強化責任擔當,既要各司其職做好本職工作,又要強化協作配合,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全力展現公共法律服務行業的責任與擔當,充分發揮好法律服務在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中的法治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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