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集團被申請司法重整 或是“涅槃重生”最優解

廣大投資者關注的北大方正集團(下稱方正集團)債務問題,正迎來轉機。

方正集團2月18日晚間發佈公告稱,債權人北京銀行以方正集團未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不具備清償能力,但具有重整價值為由,申請法院對方正集團進行重整。旗下4家A股上市公司方正科技、中國高科、方正證券、北大醫藥也發佈了方正集團被申請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上證報記者從多方求證獲悉,前期人民銀行已經牽頭成立方正集團工作組。一旦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請後,工作組有望成為方正集團管理人,依法合規推進清產核資、債權申報與審查工作。

司法重整不同於破產清算。對於方正集團,此舉可以通過市場化、法治化手段,幫助方正集團甩掉歷史遺留問題,達到脫困重生的目的;而對於廣大債券持有人,此舉可以在較高的清償比例內,公平維護同類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作為曾經最優質的校辦企業之一,方正集團能否藉助重整契機,從股權糾紛的泥潭裡儘快抽離,實現“涅槃重生”,也將考驗著各方的魄力和智慧。

工作組已成立 央行牽頭制定方案

方正集團由北京大學於1986年投資創辦,現在已經發展成為大型企業集團。截至2018年底,方正集團總資產3606億元。

近年來,由於股權糾紛,以及由於股權糾紛導致的形象“降級”和信任危機,方正集團現金流持續惡化,生產經營連續虧損,多處資產被查封凍結。

“燃爆”投資圈的,是去年12月該集團因流動資金緊張,未能按照約定籌措足額償付資金,“19方正SCP002”不能按期足額償付本息。據債權人透露,方正集團實際已有數十億元的金融貸款逾期。

為化解債務風險,北京大學和方正集團曾多次嘗試引入戰略投資者進行市場化重組,但均未成功。

上證報記者從多方渠道求證獲悉,人民銀行從去年下半年開始牽頭推進方正集團風險化解工作,會同教育部、相關地方政府、各級金融管理部門成立工作組,一起對前期風險化解工作提出改革重組的思路。

人民銀行為何會參與其中?一位接近監管人士分析說:“方正集團資產規模較大,債權人裡有大量的金融機構,因此其一旦出現風險,不僅僅是實體企業受到影響,也會涉及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

從客觀環境看,近兩年防控金融風險攻堅戰中,人民銀行先後牽頭參與了多家金融機構的改革重組和風險化解工作,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和一線人員,也儲備了充足的政策工具。所以,由人民銀行牽頭會同相關政府部門和中介機構,組建方正集團工作組,有利於發揮專業優勢和部門合力,保證整個司法重整過程的公開透明,維護好重整期間方正集團的平穩運行,切實防範方正集團債務風險的外溢,最大限度挽回債權人損失,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資質良好 宜用“重整”而非“清算”

由債權人提出的重整申請是否被法院受理,以及方正集團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確定性。一位熟知企業破產程序的人士告訴上證報記者,按照法律程序,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請後,將指定管理人全面接管方正集團,依法合規推進清產核資、債權申報與審查工作。目前看,人民銀行牽頭的工作組成為管理人的可能性最大,6個月內即可提出重整計劃(特殊情況可延長至9個月)。

之所以選擇司法程序,上述熟知企業破產程序的人士表示,因為方正集團股權涉及民營和國有問題,單純依靠行政手段是不合適的,走司法程序才能確保公開透明。而且,相比於“一對一”的庭外債務重組,司法重整具有時間短、效率高的明顯優勢,有利於保護債權人權益,維持職工穩定和資產完整,實際上使得方正集團進入“保護期”。

“進入司法程序,所有問題都是在法律監督下的公開透明的平臺上解決,確保此前的股權糾紛得到公正處置,確保集團資產在甩掉歷史包袱後乾乾淨淨,確保重整計劃得到債權人認可。”上述人士解釋。

一位接近工作組的人士還告訴上證報記者,此次選擇司法重整,最終目的絕對不是破產清算,而是脫困重生。

之所以選擇重整,而非破產清算,與方正集團自身資質有關,也充分體現了高風險機構處置沒有固定範式,而是對症下藥、一司一策。方正集團官網信息顯示,集團旗下有IT板塊、醫療板塊、產業金融板塊和產城融合板塊,是首批6家“全國技術創新試點企業”之一,基本資質良好。

按照法律規定,重整是專門針對已經具備破產原因,但又有維持價值和再生希望的企業,是救助危困企業的一種法律制度。其本質是在公開透明的環境下,推動方正集團與相關利益方依法採取各種自救措施,最大限度維護各方利益,推動方正集團儘快從債務困境中重生。

而破產清算則是為了清理陷入困境的企業,通過在法院監督下的財產變現、分配等行為,實現企業出清、退出的效果。

而且,重整並不影響債務人企業的法人主體資格,生產經營可繼續進行,職工就業、稅收繳納不會因重整程序啟動而自動中斷。

重整不影響旗下上市公司正常經營

方正集團旗下有6家上市公司,包括北大資源、方正科技、中國高科、方正控股、方正證券、北大醫藥。方正證券18日也發佈了控股股東被申請重整的提示性公告。此次重整雖然是在集團層面,但會不會對旗下上市公司造成影響?

上證報記者獲悉,企業進入重整程序後,其下屬企業從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的角度看,也屬於重整主體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可能對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產生影響。但是在常規情況下,除非下屬企業出現重大風險或資產轉移等可能損害重整主體作為股東或債權人的權益,否則下屬企業的正常經營事項不會受到影響。因此,上述6家上市公司的正常經營並不會受到此次重整的影響。

方正集團旗下的方正人壽、方正證券,均為金融機構。上證報記者從監管部門瞭解,目前上述兩家機構經營良好,沒有流動性風險,亦沒有重整安排。

持有方正集團債券的各方機構較多。上述熟知企業破產程序的人士稱,重整這種方式,既能夠公平維護同類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實現債權人在法律框架內的公平受償,也能夠最大限度內提高清償比例。重整中將依法推進債券類債權的調查和確認,在依法合規、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保障債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從法律角度看,重整屬於不可逆的程序,一旦失敗只能破產清算。那麼,方正集團有沒有破產清算的風險性?

上述人士告訴上證報記者,結合近年來的企業重整實例,重整失敗的案例較少。不同於技術落後、產品滯銷的一般困難企業,方正集團有雄厚的技術積累、有優秀的員工隊伍、有合理的產業佈局,具有較好的發展前景和重整價值,有很大概率“浴火重生”。記者 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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